[摘要]坪山教育局会持续关注学位申请的最新消息,陪各位家长顺利走完申请学位之路。
2018年要申请学位的家长们注意啦,重要提醒来了!2018年申请小一的人群主要是6年前出生的“龙宝宝”,是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前,人口出生的一个高峰,所以今年学位非常紧张,家长们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今天将从5个部分给各位家长讲述,深圳市坪山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预警相关事宜。
一、坪山区2018年公办学校学位总体情况
随着坪山区经济快速发展及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需求不断增长。近三年来,我区通过大力挖潜扩班以期尽量满足学位需求,但坪山区中心区范围内因人口密集,公办学校已经无法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需求,学位高度预警。同时,2018年申请小一人群主要是6年前出生的“龙宝宝”,是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前的人口出生高峰期所生的,因此今年学位供给需求矛盾将非常突出。
2018年秋季,我区教育部门将尽最大努力解决辖区居民的入学需求。但据初步估计,区内学位极度饱和,全面告急,仍会有较大数量的符合双免验核资格的适龄儿童无法入读公办学校。为了孩子的切身利益,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结合自身情况作好打算,提前审慎做好学校选择。
二、学位压力极大的学校
小学:坪山实验学校、中山小学、同心外国语学校、六联小学、坪山中心小学、坑梓中心小学
初中:坪山实验学校
三、学位申请资料准备
(本提示为2017年招生政策,具体以2018年学位申请指南为准)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例如: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入伙通知书、《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产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积分。
4.其他材料:
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二)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例如: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入伙通知书、《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产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社保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4.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积分。
5.居住证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新版)。
(三)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1.坪山区统战部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例如: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入伙通知书、《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产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例如: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入伙通知书、《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深圳市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特殊房产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4.社保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积分。
(五)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四、有关证件办理咨询电话
五、坪山区教育局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755-28472605;0755-89353010。
2.招生网站:坪山区政府在线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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