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龙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该市与辽宁省丹东市、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等8个城市(区)一道,正式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据了解,龙海于2007年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致力于建立健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创卫区域4个镇、30个部门制订创卫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强化组织管理、经费保障、综合执法、宣传教育、群众参与、督查评议,并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门前三包”制度、城市卫生保洁制度、城市卫生检查评比监督等,使城市日常管理有章可循,创卫水平得以不断提升,从而推动龙海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的资料初审、暗访、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并通过社会公示,最终被正式命名。(张辉 龙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