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反馈2017年第三轮巡察情况

admin 2018-02-07 06:18:10 导读

导读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11月5日,市委派出8个巡察组分别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3日至11月5日,市委派出8个巡察组分别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妇女联合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等1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近期,巡察组向上述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现摘要发布有关情况。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党工委

  党工委“四个意识”不够强,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责任担当不足,党工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规范,长期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工委会,“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基础薄弱,人事管理不够规范。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未专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对资金拨付、企业奖补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不够。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党组“四个意识”不够强,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精神不及时、不全面,担当意识不够,部门改革推进缓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不到位。党性教育不经常,选人用人工作欠规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纪检监察力量不足,对招投标领域监管不力,账户沉淀资金数额较大,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及时,存在滥设奖项、滥发奖金和津补贴等问题。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

  党委“四个意识”不够强,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不扎实,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个别党员严重违纪,党费管理混乱。全面从严治党偏宽偏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共服务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

  党委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沟通协作不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委权威偏弱,党委会决议执行困难。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员意识淡薄,干部选拔和管理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风险防控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

  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党委“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三重一大”及“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够严格,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好。重经济轻党建,班子成员对党的知识学习掌握不够,党组织机构不健全,党建基础薄弱。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超标准接待问题仍有发生。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党委“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党委议事规则不健全,以司务会代替党委会。党建基础薄弱,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经常,“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部分党员未按标准缴纳党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公安局党委

  党委政治站位不高,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创新意识不强,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好。重业务轻党建,选人用人不规范,局机关和下级机构干部交流轮岗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有发生,少数干警“四个意识”不强,存在特权思想,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少数干警甚至个别局党委成员违纪违法。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党组团结协作意识不强,破除部门壁垒不力,副职积极性调动不够,个别党组成员责任担当欠缺。党组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缺乏总体规划、整体部署,党建基础薄弱,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个别干部党员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红包礼金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仍有发生,行政执法案件处罚差异较大,存在以案谋私的空间,个别干部职工违纪违法。

  市城乡规划局党委

  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经常。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财经管理制度不够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项目招投标监管存在廉洁风险。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委

  党委贯彻执行上级决策不够到位,个别班子成员干事创业激情不足,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的建设缺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经常。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公务接待超标准等问题依然存在,渣土运输监督管理不够规范,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

  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

  党的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部务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缺失,民主集中制没有认真执行。党建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性教育不经常,选人用人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止,机关财务管理不严格,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使用廉政风险较大。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

  党委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力,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对直属单位重大问题监督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资产管控缺失,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项目物资采购把关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总支

  机构编制工作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和中心工作不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注重人员、编制配套调整不够。在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中,对区县(市)机构改革工作统筹不够。主任会议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党员意识不强。机关干部岗位交流不够。业务办理缺乏规范性规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求没有落到实处。

  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妇联工作研究不具体,妇联组织在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中的影响力低,号召力下降。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不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党员思想教育不经常,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党员意识欠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干部职工进取意识不强。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落实,少数机关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经常,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少数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

  市政协机关党组

  机关党组履职不充分,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重一大”制度不落实。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制度约束,少数党员的党员意识不强。机关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纪律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机关财务管理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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