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也要展现正面意义
随着相机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越来越习惯用照片记录生活。不过,这一现象特别是那些不看时机、不分场合的拍照行为,也引起不少争议。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陈履生日前在一档教育类节目 《开讲啦》中直言,“我感觉在博物馆,拍照的都很傻”“你拍的像素也好,清晰度也好,都不如我们官网上的图片,你到官网上下载就可以”。
就拿在博物馆拍照来说,一则确如陈馆长所说,在博物馆拍照,无论是像素还是清晰度,都不如去官网下图; 二则不能把时间都花费在拍照上面,否则就偏离了在博物馆“参观学习”这一根本目的。如若分不清主次,混同了工具和目的,那么拍照还有什么意义?类似的现象并不鲜见,君不见一些人的旅游过程就是“一刻都不停歇地拍照”,一些人吃饭的首要任务就是“拍照发朋友圈”。这种自娱自乐式拍照,并没有影响到他人,而且属于外人无权干涉的私人事务,但总感觉这种行为缺少点什么。在我看来,如果一个人连拍摄对象都搞不清楚,或者把时间都花在拍照上,难免会让人感觉到肤浅。
实际上,还有两种拍照现象令人不齿。一种是不遵守文明礼仪和习惯。最常见的是在已经标明“禁止拍照”的场合,仍然我行我素随意拍摄,尤其是一些宗教场所和当事人不同意公开的场所。一种是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前不久的两则新闻生动诠释了这一点,一则是“女生遭偷拍要求删除被拒:太美不能删”;一则是“广东消防怒斥火灾拍摄者:比灾难更可怕的是人心”,等等。从这些拍照行为中,根本看不出有任何正面意义,相反还将无知和丑陋的一面充分展露出来。
拍照作为一种记录手段,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在重视“有图有真相”的舆论环境中。但我们也必须清楚手段不是目的,拍照也要讲求意义。去博物馆,参观学习才是最重要的;去旅游,放松身心、增长见识才有意义;面对一场大火,伸手救援是第一位的;下乡“送温暖”,钱物真正送到贫困者手中才有价值。无论何时何地,,拍照这种行为都不能喧宾夺主,更不能李代桃僵,向公众提供“有图假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