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对热点地区房价“动态封顶”

admin 2016-07-23 04:28:59 导读

导读 : 扬子晚报网7月20日讯(记者 石小磊)全省价格工作研究班7月18日-20日在南京召开,会上通报南京、苏州两市上半年商品房成交均价同比分别上涨21.7%、25.3%,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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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20日讯(记者 石小磊)全省价格工作研究班7月18日-20日在南京召开,会上通报南京、苏州两市上半年商品房成交均价同比分别上涨21.7%、25.3%,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任务重、压力大。如何应对南京房价的非理性、爆发式上涨成为关注热点。记者了解到,针对调控新政下,楼市出现的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南京市物价局拿出五大举措。

 调控高压下南京楼市现5大新问题
  今年4月18日南京出台了楼市调控新政,5月27日又出台“双控政策”。“通过建立约束制度,57个申报项目中,有33个项目的申报均价不同程度下调。 然而,随着房价调控政策成效的逐步显现,南京楼市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应运而生。”南京市物价局局长夏德智说。
  这五大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开发商肆意吹嘘“放风价”,不少楼盘的“放风价”和最终的“销许价”价差大;二是部分开发商故意推迟工程进度或工程进度早已达到销售条件,但不申报价格推盘销售;三是新推房源由毛坯改精装销售,大幅提高装修标准和装修价格,以规避房价量化指导措施;四是坚持以批次不足3万平方米申报价格销售,以便拉升房价上涨空间;五是有的房价之外加收电商费、服务费、改装费等等。

【应对措施】
  热点地区设置“动态封顶价”

  夏德智介绍,应对新问题、新挑战,下半年南京将进一步大力控制房价上涨。物价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建立房价申报土地溢价率数据库,在房价较快上涨期间,严格执行对土地出让溢价超过45%以上部分的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其房价的准许成本,不作为申报价格的组成部分的政策。继续加大价格申报指导力度,对申报价格明显过高、涨幅明显的项目,多部门会商、多部门约谈指导,并对热点地区设置动态封顶价格,严控炒作性“楼王”的出现。
  “动态封顶价,这是我们内部的一个说法,主要就是将年度涨幅控制目标分解细化,防止房价过快上涨,不能任由其涨价导致南京城市发展承受不起,南京的百姓承受不起。”南京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王阳解释。

   高价盘分时分流防止集中上市
  目前南京市物价局已会同房产、统计部门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开展房地产价格情况分析,及时提供不同楼盘的具体情况,对新开盘申报项目科学评估基准价格,真实反映房价波动。在指导企业申报价格的同时,物价部门按照南京城市发展、经济增长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理性定价,平衡各批次房源的区位、类型,优化房源结构,平衡各月销售和成交备案数制,对房价盘和涨幅相对较大的项目进行分时分流,防止高价房源集中上市,拉高楼市整体价位,稳定供需双方的心理预期。

  严控“毛改精”等变相涨价行为
  在房价过快上涨期间,南京市物价局要求,规划要点中未明确为精装修房的,不宜以精装修房源上市销售;原商品住房销售预案中以毛坯房源销售的,新房源不宜将毛坯改为精装修房源上市销售;精装修房提高装修标准的,应在销售现场公示前后装修评估对比说明,不得变相涨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
  “对于领取销许后毛改精的项目,我们要求开发商必须公示取得先期购房业主认可同意,并对预售方案进行重新备案,原则上毛坯部分的价格不变,精装修价格按照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结果合理确定。”

 推动房源紧缺区域新盘尽快上市
  为防止企业分段上市分步涨价,按照南京市政府政策,开发企业一次申报面积应不低于3万平方米。物价部门介绍,在现实操作中却出现了不少区域房源紧缺的情况。为此,在其他部门无法核对3万平方米进度问题的情况下,南京市物价局为加快房源上市力度,改进措施,要求对供应紧张区域的项目,批次申报面积客观上无法达到3万平方米的,申报价格销售的同时,开发企业应承诺6个月内再次申报新房源时,价格不上调或低于区域均价。

下半年再降一批涉房收费
  记者还从会上获悉,下半年全省范围内将开展商品房价格与收费政策专项督查,加强分类指导。同时,将以人防、建设等涉房行业为重点,进一步清理涉房收费,降低企业成本,为稳定商品房价格提供空间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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