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崇寿镇环境监察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崇寿镇六塘村袁家大院东边有一家切割大理石的工厂,工作期间产生废气,涉嫌将生产废水排入附近河道,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崇寿环境监察中队当天上午与举报人进行沟通,确定该工厂相关信息。
经核实,该厂于2019年3月搬入袁家大院东边,主要从事大理石切割,主要生产设备有大理石水磨切割机2台。
当天下午,崇寿镇环境监察中队与企业主进行约谈,并发放整改指令书,要求7月3日前搬离生产设备并停止大理石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业主表示同意并签订整改指令书。在后督察中,崇寿镇环境监察中队发现现场存在生产痕迹,于7月23日及时向坎墩分局反映。
分局工作人员于7月24日前往现场并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对该厂作出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
7月31日下午,崇寿镇政府联合供电所对该厂采取断电断水措施。
崇寿镇环境监察中队将督促问题单位和业主搬离设备。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确保停产到位,严防反弹,对镇域范围内重点区域进行排摸,进一步加大此类违法问题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