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发九条措施解决“双百企业”堵点难点

admin 2019-08-07 20:02:18 导读

导读 : 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记者王醒实习生钱惠敏)8月2日,国资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

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 (记者王醒 实习生钱惠敏)8月2日,国资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双百企业”推进综合性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明确提出了九条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并组织开展的综合性国企改革示范行动,目前有超过400户央企子企业和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入围“双百企业”名单。“双百行动”启动一年来,目前任务已完成三分之一,从9月份开始,国资委将加大改革力度,开展“双百企业”综合改革进展情况专项督察,对名单进行“有增有减”的动态调整。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此次印发的《通知》,有助于“双百企业”打通堵点、解决难题,“这九条力求每一条都是‘干货’,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加快“混改”引进资金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双百企业”综合性改革的重点。

针对“混改”审批程序问题,《通知》提出,中央企业所属的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双百企业”(商业一类“双百企业”),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业审批;对于中央企业所属的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双百企业”(商业二类“双百企业”),其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由中央企业审核报国资委批准;地方“双百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决策与批准程序按照各地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政策执行。

“下一步在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上要加大力度。”翁杰明表示,按照中央要求,商业类子企业尤其是新增企业原则上都得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尽管离这个目标尚有差距,但混合所有制是商业类企业总体发展方向。他同时强调,改革不是“为了混而混”,还是要坚持“宜混则混、宜独则独、宜参则参”的原则。

选聘“职经”知人善用

职业经理人制度作为中央推动国企深化改革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及经济效益都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也有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指导推动“双百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支持鼓励“双百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并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市场化经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翁杰明指出,“双百九条”之所以明确提出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就是因为这方面还没达到预期,下一步依然需要在子企业中加大力度。”

完善“激励”增强活力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印发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为激发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力,分别对管理层薪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跟投制度明确了相关事项的放权授权。

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迫切任务。

对此,翁杰明曾坦言,虽然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完善激励、增强活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缺乏有效的激励、激励力度不够仍是不少国有企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完善激励机制也有大量工作要做,需要在改革中加大力度解决。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指导推动“双百企业”综合运用好各种正向激励政策和工具,坚持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坚持结合实际、能用尽用,建立健全多层次、系统化的正向激励体系。

(责编:王醒、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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