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动态调整。
调整后,我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总项目数由建立时的170项下降到96项,减少了43.5%。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62项下降到26项,政府性基金由19项下降到17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由80项下降到41项,涉企保证金由于国家政策范围的调整,项目数由9项上升到12项。如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货物港务费;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部分专利收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按照国家排污费改税工作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排污费。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
此次动态调整最大变化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将《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中“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部分名称调整为“涉企保证金”,内容变更为《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中的《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公告同时要求,各市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等变化情况,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对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与省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对接。(记者 王恺 通讯员 许才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