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安凯达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安凯达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全国股转公司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悉,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安凯达控股股东贵州安凯达活性石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安凯达”)累计占用了公司资金1800万元,形成了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贵州安凯达于2018年1月偿还完占用资金,安凯达于2月26日补充披露了上述信息。
安凯达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安凯达全体董事会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董事会秘书未保证公司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全国股转公司对安凯达及其控股股东贵州安凯达、董事长葛洪、董事兼总经理易飞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龙、董事刘烨、董事兼财务总监靳明灿、董事会秘书钟红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安凯达因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被股转警示
导读 : 5月28日 安凯达 830811 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安凯达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 全国股转公司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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