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至7月河北省開展集體協商“百日行動”,2018年底
百人以上企業建制率動態保持90%以上
近日,河北省人社廳、省總工會、省企業家協會、省工商聯印發《關於開展2018年集體協商“百日行動”的通知》,4月至7月,在河北省開展集體協商“百日行動”,依法推動企業建立健全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推進勞資協商共贏。
百人以上企業建制率動態保持90%以上
通知要求,以“百日行動”為契機,廣泛引導各類企業、行業、區域啟動集體協商和工資集體協商要約程序,促進已建工會組織企業普遍要約,確保2018年底河北省已建工會組織企業集體協商、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動態保持在80%以上,百人以上企業建制率動態保持在90%以上。女職工較多和職業危害較大的企業,同步推進女職工權益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
以職工群眾關注的勞動報酬、保險福利、休息休假、職業培訓等作為協商重點,增強協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深入貫徹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辦公室制定的《工資集體協商規范化標准體系》開展集體協商質效評估,2018年末河北省40%的工資集體協商建制企業達到A級質量標准,達到B級質量標准的不低於30%。
要把尚未簽訂集體合同或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企業、集體合同或工資集體合同到期需要續簽或重簽的企業、將最低工資標准作為職工工資支付標准的企業、一線職工工資長期不增長或低增長的企業、勞資矛盾突出和工資爭議較多的企業作為要約的重點,主動提出要約、依法應約。
根據企業狀況分類指導精准施策
分類指導,精准施策。對生產經營正常和效益較好的企業,應重點就工資增長幅度、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分配、補貼和福利等進行協商,建立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
對於盈利較少、僅能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努力保障職工實際收入水平不降低。對於生產任務暫時不足的企業,應主要以“保工資、保崗位”為目標,就職工在崗或待崗培訓、輪班休息及培訓、休息期間工資和福利待遇等事項進行協商。
對於生產經營比較困難,或者是在化解過剩產能中關停的企業,要重點就職工安置方案、工資支付辦法、離崗職工生活費等進行協商,重在維護好下崗轉崗職工的合法權益。對於生產經營遭遇嚴重困難的企業,突出維護企業穩定和職工隊伍穩定,通過集體協商,爭取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不減薪或少減薪。
積極培育總結推廣行業、企業、區域集體協商典型。2018年各市、縣(市、區)至少各培育10個行業、10個企業、5個區域集體協商示范點。
突出抓好行業性集體協商。積極培育協商主體,引導本地重要支柱產業、特色產業、新興產業、知識密集型產業等開展行業協商。加強推進產業集聚地區(工業園區)的行業勞動定額、最低工資、工種指導價等勞動標准的制定工作,促進行業勞動關系穩定和行業健康發展。大力推行行業內企業結合自身實際,開展更具針對性的二次協商,提升協商實效。(記者邢杰冉)
(責編:張曉博、陳思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