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诉明星社工刘猛性骚扰案一审宣判:被告被判赔礼道歉
得知一审判决下来那天,刘丽(化名)正在客户的公司商谈业务,她悄悄走进洗手间,查收律师助理发来的电子版判决书,刷到最末页的胜诉结果时,一年来积压在心底的眼泪倾泄而出。
明星社工刘猛2018年7月27日,曾在成都“一天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刘丽公开发文举报,称该机构理事长刘猛曾于2015年对其实施性骚扰,引发舆论哗然。同年10月,刘丽以性骚扰造成人格权侵害向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提起诉讼获立案,后此案管辖权被移送至武侯区法院。
2019年6月11日,武侯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猛存在性骚扰行为,判令其在判决结果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刘丽当面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赔礼道歉。
按照法律规定,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刘丽表示,目前,刘猛尚未跟她联系,如果对方提出上诉,她也将奉陪。
截至发稿,澎湃新闻()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刘猛本人,均未获得回复。
事发:工作站内遭遇“拥抱”,向单位投诉无果
现年27岁的刘丽本硕均是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后,她选择成都“一天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作为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刘丽告诉澎湃新闻,一直以来她都热爱公益事业,“我发自内心地认同它的价值观,因为行业整体薪酬不高,公益前辈某种程度而言是精神支柱。”
公开资料显示,“一天公益”的理事长刘猛,生于1974年,曾任四川省妇联家庭与儿童工作专家、成都市民政局社会工作专家、成都社会组织学院专家和西南财大硕士生导师。
刘猛毕业于北京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拥有心理学和社会工作两个硕士学位,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他曾深入一线服务,被一些媒体誉为“在汶川一线坚守最久的志愿者”。此后,他先后获得中华慈善奖、全国优秀志愿者、中国最美社工、全国灾后重建先进个人等荣誉奖项和称号,他所创立的灾后救援组织“一天公益”亦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彼时,在刘丽眼中,刘猛不仅是机构的灵魂人物,也是值得尊敬的公益前辈。
转变突如其来。
2015年夏天,刘丽在成都温江工作站开展项目工作时,刘猛前来探望。据刘丽回忆,二人回到工作站休息时,刘猛伸手抱住了她,本以为是礼节性的拥抱,刘丽没有多想。
刘丽告诉澎湃新闻,第一次拥抱过后,刘猛并没有松手,进而搂住其腰部。使劲挣脱后,刘丽躲进房间将门反锁,并给刘猛发去短信,表示如果对方再继续,将会报警。之后,便无更严重的侵害行为发生。
事后,刘丽曾将此事向“一天公益”秘书长反映,但未获得进一步处理。她说:“他们都觉得这只是误会”。
为何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刘丽对澎湃新闻表示,当时自己初入社会,加之刘猛公益人的光环,让她觉得“去做抵抗非常艰难”,但她表示自己已尽最大努力向所服务机构投诉,未见效果。
此后三年,刘丽重返校园修读研究生。刘丽说,上述事件让她在人际交往方面产生障碍,曾经性格开朗的她开始畏惧表达,她在异性面前时常感到拘束,觉得周围的环境不安全,研究生毕业后也未再踏入公益行业。
法院:认定性骚扰系个人行为,驳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2018年7月,刘丽得知,遭受过刘猛性骚扰的女同事不止她一个。她选择站出来,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2018年7月27日,刘丽公开发文举报,称刘猛曾于2015年对她实施性骚扰。举报文章在网络引发舆论波澜后,刘猛曾给刘丽发去微信道歉:“我看到了网上的信息,对你深深的鞠躬道歉!”
2018年10月,刘丽以性骚扰造成人格权侵害向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提起诉讼获立案,后此案管辖权被移送至武侯区法院。
2019年6月11日,武侯区法院在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猛在与刘丽单独相处时拥抱其不放,并在对方明确抗拒和反对之后仍然不放手,行为超出了一般性、礼节性交往的范畴,带有明显的性暗示,违背了刘丽意志,并对其造成了精神伤害,构成性骚扰,判令其在判决结果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刘丽当面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赔礼道歉。
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顾问冯媛告诉澎湃新闻,此案是性骚扰成为独立案由之后,第一起获审理的案例,其结果将对相似受害者产生影响。
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规定就业平等、性骚扰侵害纠纷为新增的两个案由。刘丽代理律师、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莹表示,此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方提出变更案由的申请,获得了武侯区法院的认可,一审判决书也体现了这一点。
澎湃新闻注意到,一审判决虽然认定了刘猛存在性骚扰行为,但也驳回了刘丽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和雇主机构“一天公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请。
法院认为,刘猛的性骚扰行为系个人行为,“一天公益”并非该行为的共同侵权人,且刘丽与“一天公益”系基于劳动合同而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另案诉争。
冯媛表示,鉴于事件发生后,刘丽曾向机构其他负责人举报刘某性骚扰行为,却未获任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包括2007年通过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雇主应当采取措施制止工作场所内性骚扰的发生。“所在机构没有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因而也应该成为共同被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冯媛说。
冯媛建议,雇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防治性骚扰机制,例如:企业决策和管理层、人力资源管理者应该首先学习或培训,了解各自在预防和处理识别职场性骚扰中的职责和方法,在规章制度中纳入识别和应对性骚扰的规定和程序等等。
关键:被告曾在微信中道歉
距离7月8日收到判决至今,已经过去一周时间,刘丽说自己至今还没缓过神来。
她说,自立案之初到后续庭审,她未抱太大希望。她目前所在的咨询行业工作强度高,打官司的一年时间里,生活只剩下工作和官司。
据其回忆,2019年4月,此案第一次开庭前夜,她把自己关在阳台上,准备着第二天要在法庭上宣读的陈述,整整两个小时,都无法写出一句话。“要把自己隐私的东西抛出来给大家看,这实在太难了。”刘丽说。
案件中最难的环节在于证据的搜集和固定。
依照刘丽的说法,事件发生于2015年夏天,搜集证据存在很大难度。判决书显示,刘猛及其代理律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提出抗辩。
最终,武侯区法院依据刘猛曾在2018年7月27日、28日与原告的通话和微信聊天记录中均作出道歉表示,认定其放弃时效抗辩,仍自愿履行因侵权而产生的义务,因此诉讼时效应当从2018年7月开始计算,对刘猛主张时效抗辩不予支持。
公开举报之初,为保证案件的顺利推进,刘丽曾绝媒体的采访请求,但她也关注着来自网上的声音。刘丽对澎湃新闻说,即便此次一审胜诉后,仍有网友评论:只判了道歉,可见没什么实质性伤害,这让她感到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