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APP首页推荐售假店铺 曾经的明星独角兽怎么了?

admin 2018-05-16 12:04:54 导读

导读 : 如何进一步完善升级供应链、清理违规店铺进行品质升级都是平台将面临的问题。...

 网购产品质量问题历来是电商行业的“短板”,近年来,监管部门与电商打假“组合拳”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线下的假货源头尚存。近日财经网科技在浏览中发现,假货有向社交电商平台转移、流窜的趋势。

在微店APP的首页推荐中,出现了专门售卖名牌仿品的店铺,店内商品多为“CHANEL香奈儿最新款“ChromeHearts18年新款“等各知名品牌仿品,价格多为一百至几百元不等。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这种情况属于平台对卖家的侵权行为明知或应知,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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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店APP首页推荐、店铺首页、店铺产品页截图

原单、仿单商品泛滥、如何定义此类商品?

通过浏览相似店铺发现,店主通常不会在商品页面具体标注商品货源和品牌资格等内容,但多会留有微信号并表示会“第一时间回复私聊”,而在私聊中,客服则多以“原单货、跟单货、仿单货”这三个词来定义其产品。

财经网科技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私聊上文中被推荐的店铺,询问图中这款CHANEL鞋是否为正品时,该店主表示这款鞋“品质很好”,随后默认此款商品是品牌仿品。

一位具有多家电商平台运营经验、目前经营自主品牌服装的业内人士向财经网表示,微商说的所谓仿单货是市面上最泛滥的一种类型,也是质量最差的一种。而原单货是国外一些知名品牌提供面料版型找国内加工厂生产的时候,厂家用计划废料的部分加工出的额外成品,数量非常少,因此网络上宣传售卖的原单货基本不属于以上的所说的“额外成品”,只能算质量较好的仿制品。跟单货多为一部分“正版”面料搭配国内辅料凑出的产品,就是仿品,但质量会比仿单货稍好。产品吊牌、水洗标、进货证明等等都可以加工和后期处理,而微商售后保障这方面比较弱,因此假货很多。

此类以出售“仿单货”为主的店铺在微店平台上不止一家,在微店搜索“手表”等关键词,也可以找到原价10120售价658的美度手表、售价1500的浪“秦”和售价2250的百达“菲”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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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科技以普通消费者名义私聊这家名为“美度手表旗舰店”客服时,系统自动回“本店家主要经营各大品牌手表,主要有:浪琴,欧米茄,卡地亚,劳力士,万国,积家,江诗丹顿,佩纳海,百达菲丽,天梭,美度,宝珀,宝玑,伯爵……“添加客服微信后,客服人员在私聊中表示其手表均为仿单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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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家出售服装、箱包的店主在私聊中则表示,她们家的LV枕头包“是原单货、原版皮、和正品一样。而其余商品她写了原单就是原单,没有写的就是跟单或者仿单,全部为原单不可能的,自己也没这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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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是否算正品?奢侈品业内人士Homer对记者表示,一些奢侈品公司的确会选择中国代工厂生产一部分零件或面料,也有一些品牌可能会选择在国内代工厂生产奥特莱斯或副线的东西,但以上这些都是要官方授权的。至于原单基本上是一比一的仿品,原单也不属于正品,只能算质量较好的仿制品。而手表作为比较特殊的奢侈品,基本上不存在所谓的原单、工厂尾货,此类非官方渠道的奢侈品,基本上都是假货。

同时Homer还表示,此类微商行为对品牌方来说是认定为侵权行为的,但是微商无孔不入,特别是在微信和微博,而且卖家很狡猾,比如不使用完整的名字,照片上将logo打马赛克等等,品牌方很难直接去处理,现实上大部分品牌方对这种情况都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微店如何规范、处理售假、侵权等行为?

在微店店主版APP,可找到3月16日更新后的《微店商品信息管理规定》。其中,“商品/信息发布限制”中第2和第3条表示“卖家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信息;卖家不得发布假货信息(包括赠品、打折商品或服务)”,而在“商品标题和描述”中也规定“商品命名中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描述产品。如:xx品牌香奈儿风格珍珠耳环。”

关于违规处罚部分,“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如不符合本规范,微店将依据微店平台规则进行处理,并有权立即限制发布、删除信息,下架或删除相关商品,情节严重者,微店有权进行店铺搜索屏蔽、店铺封禁、资金冻结、扣分等处理。“

但在与以上例举店铺的私聊中,关于平台是否会清查店铺货品、扫描识别此类仿品,店主则表示他们“不知道”。随后有店主分享了一张微店发布的“虚假关键词打*屏蔽”的通知,并表示“这是微店的规定,不要出现敏感品牌就行了,出现的话官方直接会打上个*”。事实上即便是在产品名中用“*”进行屏蔽处理,却依旧有售假仿品店铺在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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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是否应为售假侵权等行为承担责任?

对于此类情况和现象,赵占领表示,制假售假通常涉及商标侵权,即在产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是也有不少商家销售的产品并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是使用或者模仿他人产品的样式、外观,这种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或版权,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文章开始所提到的微店对销售假货、仿品的店铺和页面做了推荐,这种情况属于平台对卖家的侵权行为明知或应知,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昔日独角兽为何频现问题?

同近两年略显沉寂不同,微店作为社交电商领域早期的参与者,在2014年获得腾讯1.45亿美元投资后一度出现爆发式增长,此前有报道称微店曾在9个月内吸引超过1200万卖家入驻,成交额达到150亿。据易观千帆数据显示,微店APP月活跃用户峰值出现在2016年5月,月活跃用户规模为552.73万,但自2016年7月以后,其月活跃用户始终维持在400万以内,2017年以后月活跃用户持续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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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被报道是36氪称微店所在公司口袋购物正经历严重的人员动荡,创始合伙人相继离职,员工离职超过300人。而微店方面对报道内容则表示“未得到通知,是正常的人才流动”。

为什么在平台打假侵权日益重要的当下,微店依旧存在众多售假仿品店铺?来自易观零售行业中心高级分析师王会娥表示:“对于电商平台来讲,只有先做大,才能持续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足够多的资源能力去升级供应链,同淘宝相比,微店更像是服务于中小商家的工具,更像是工具型的产品,流量运营方面,主要是中小商户在微信端的规模较小的私域流量,始终面临如何引流的问题。其次,在供应链升级方面,存在面临品质保障、品质升级问题。”

除此之外,微店没有很好的抓住微信公众号带来的流量红利机遇,而在小程序崛起的今天,又面临来自拼多多、云集微店等社交电商的激烈竞争,拼多多的拼团模式、云集微店的分销模式助力双方均充分借力社交实现裂变,而微店似乎并不具备这样的优势。

虽然有腾讯的合作和导流,但有消息表示腾讯内部已经将微店的合作等级从最重要下调了好几个级别,而腾讯方面对此消息则表示不予置评。

信达证券文化传媒行业首席研究员温世君则认为,微店对于腾讯是一种防御性布局,社交流量变现的诉求是排在防御战略之后的。事实上,在与京东结盟以后,京东已经成为腾讯社交流量变现的首要通道,而微店并没有获得在入口、流量上的优先。

在社交电商依旧处于风口的当下,微店app频现假货,如何进一步完善升级供应链、清理违规店铺进行品质升级都是平台将面临的问题。而活跃用户数据持续下滑的微店是否能继续依靠微信合作与导流实现二次爆发也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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