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6-035
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公司收到股东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502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8%,其提出的临时提案系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5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议案且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6年5月23日召开。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事项无变化。
附件:1.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一: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2日至2016年5月2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变更承诺的议案》
(五)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2)标的资产
(3)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4)发行股份
①发行股份种类和面值
②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③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④发行数量
⑤锁定期安排
⑥上市地点
(5)损益归属
(6)滚存利润分配
(7)盈利承诺补偿
(8)资产交割和违约责任
(9)决议有效期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发行数量
(4)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5)锁定期安排
(6)上市地点
(7)滚存利润分配
(8)决议有效期
(六)审议《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十七)审议《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十八)审议《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5日和2016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16项议案和第18项议案时,需以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5月13日下午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公司五楼证券投资部;
4.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常设联系人:章超、罗恒
联系电话:0555—5200209,传真:0555—5200222
邮箱:days20000@gmail.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邮编:24300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7;投票简称:“天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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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4,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5,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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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6-036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洪石笙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亲自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浦口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根据《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浦征字[2015]第27号),南京市浦口区拆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拆迁中心”)将对公司坐落于浦口区万寿路5号的房屋实施征收。公司拟与拆迁中心签署《浦口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征收土地面积31006.3平方米,征收房屋面积17093.93平方米。拆迁中心向公司支付征收补偿总额为139,114,923元,付款方式为货币。
公司同意于2017年6月30日,将被征收房屋腾空,交由拆迁中心拆除。
拆迁中心同意于2017年6月30日,向公司出具《浦口区房屋征收补偿专项存款单证实书》,并付清协议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该协议。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原定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股东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公司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到2016年5月23日召开。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6-037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浦征字[2015]第27号),南京市浦口区拆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拆迁中心”)将对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坐落于浦口区万寿路5号的房屋实施征收,公司与拆迁中心签署《浦口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号:2015-27-中钢天源),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收补偿的具体情况
本次征收土地面积31006.3平方米,征收房屋面积17093.93平方米。拆迁中心向公司支付征收补偿总额为139,114,923元,付款方式为货币。
公司同意于2017年6月30日,将被征收房屋腾空,交由拆迁中心拆除。
拆迁中心同意于2017年6月30日,向公司出具《浦口区房屋征收补偿专项存款单证实书》,并付清协议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二、本次征收及征收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一)征收对生产能力的影响
本次征收完成后,公司将四氧化三锰生产基地搬迁回马鞍山本部。在征收期间内,公司将加快建设 “年产二万吨锂电池及软磁用高纯四氧化三锰项目”替代本次征收涉及的生产设施,保持经营稳定性,降低搬迁对公司市场份额和业绩的影响。
“年产二万吨锂电池及软磁用高纯四氧化三锰项目”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拟筹建“年产二万吨锂电池及软磁用高纯四氧化三锰项目”的公告》。
(二)征收补偿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征收补偿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暂时难以作出判断。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以本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合理计入会计期间收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签署的《浦口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浦口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015-27-中钢天源)》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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