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讯(记者江耘 实习生洪恒飞)“协会收到的30余家网贷机构提交的逃废债名单中,涉及了12万名以上恶意逃废债行为人。”日前,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在其召开的第三批网贷机构主体逃废债名单发布会上,就该结果的具体名单进行了公示。
通过名单公示,来遏制“老赖”,震慑恶意逃废债行为,已是维护p2p平台良性发展,从而保障中小企业融资安全的常见举措。
作为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P2P的出现为企业打开了快捷融资之门,尤其成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首选。然而不时出现的P2P爆雷事件等,让人们不敢对P2P网贷模式存在的融资风险放松警惕,始终期待防范措施能日臻完善。
“从目前P2P网贷跑路破产的案例中,可看出其带来的道德风险问题尤其突出。”平顶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张亚丽教授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不按时还款,或者出款人违约等,都会导致P2P网贷大量的坏帐率。未来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因经营风险而爆发的问题也将逐渐增加。
随着P2P网络借贷在社会融资总量占比的持续增加,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的规范措施也越发频繁有力。比如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除了有震慑作用,具体也为解决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督促机构提升经营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实时监管固然需要,是否能从根源上进行风险防范?张亚丽认为,为保证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应该要求P2P网贷平台进行注册验资。比如可规定网贷平台实缴的注入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提高借款人的准入门槛,便可将劣质企业挡在门户之外。
“提高信用等级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如果信用等级高,那么交易成本相对较小。”在张亚丽看来,对用户的审核同样重要,加快完善对我国中小企业进行信用分级,维护的是平台和中小企业双方的利益。由此挑选出的资质良好的中小企业,也可通过融资在行业中取得长远发展。
近年来,为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植力度,我国已出台了有关政策,包括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逐步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创新商业银行业务模式,让中小企业享受更多金融科技带来的融资便利。
“虽然一些银行逐渐在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但因为企业的规模较小,发展也不是非常稳定。”张亚丽说,银行为控制自身风险,通常要求企业进行财产质押或抵押,不但程序繁琐,对融资小额度的企业来讲,这种做法成本较高。
“但如今,供应链金融的构成和完善,也对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起到了改善作用。”张亚丽补充道,中小型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共同发展,可有效提高中小企业抵御外部经营环境风险的能力,创新业务发展良好环境,提高产业竞争力,并且还经营风险降到最低。
据悉,在供应链上的企业可以通过系列产品的开发,开发自己的发展方向,使该行业的风险和规模可以预见,使金融机构能够预测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在供应链中的企业彼此紧密连接,并且企业与企业的通信信道被建立。
当前,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并且客户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这些都对中小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P2P功能性较为单一不同,供应链管理是基于灵活连通的策略,使企业在供应链上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能很快适应快速变化。
“根据这种管理模式,中小企业可充分利用供应链组织的灵活性,有效解决规模效益及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促进自身的各种技术创新活动。”张亚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