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科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企业是主体、产业是方向、人才是支撑、环境是保障的工作理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理清发展思路,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中明确关键举措,在落实政策加大激励中优化创新环境,牢牢把握工作着力点和改革突破口,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2017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2.7%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2.7%,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3万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5件,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成为我国创新资源最密集、创新活动最活跃、创新成果最丰硕、创新氛围最浓厚的地区之一,科技创新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支撑引领作用。
省委明确了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定位,强调强化创新引领,并对系统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这就需要我们紧扣新时代战略部署,切实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加快推动从科技大省向科技强省跨越,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从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来看,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十分迫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就需要我们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进行思考,把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战略需求,致力于破解新的发展难题、提供新的战略支撑,在工作上开创新局面,在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创造性地推动新时代江苏科技事业蓬勃发展。从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来看,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十分迫切。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这就需要我们把科技创新放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大局里去思考,主动融入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各方面,以创新理念引领发展变革,以创新供给提升发展质量,为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及时、更加精准的科技支撑,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科技获得感、幸福感。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来看,提升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十分迫切。我国经济结构出现重大转变,由过去的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科技创新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迫切需求。近年来,江苏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工作的推进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先进水平,也存在不少亟待破解的问题和短板,如: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不高,产业结构整体上仍然处于中低端,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等等。这就需要我们有信心、有耐心、有定力地抓好自主创新,加速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厚植根基,努力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
面向江苏未来发展重大需求,全省科技系统将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努力提升江苏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创新对江苏发展的支撑能力。下一步,重点实施一深化四提升专项行动。一深化,就是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破解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进一步推进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吸引集聚一批水平领先或填补空白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全球范围内新选聘一批项目经理及团队,新建一批专业研究所和海外窗口,孵化培育一批研发型公司。进一步加快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并构建技术转移信息服务一张网。进一步深化科技“放管服”改革,探索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科学管理新模式,赋予高等院校更大的科研项目管理自主权。进一步支持地方先行先试,支持南京深化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常熟、海安县域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示范作用,探索各具特色的创新发展新模式。
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单打冠军”企业。围绕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完善科技副总选聘机制,提升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水平,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专利布局。积极将研发机构建设到企业,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新建一批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争创一批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积极将科技服务覆盖到企业,将创新政策落实到企业,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
着力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促进创新成果和产业发展紧密对接。聚焦前沿核心技术突破,实施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融入国家创新体系,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战略产品。聚焦科技惠民富民,启动乡村振兴战略科技创新行动,加快科技资源向苏北集聚。
着力提升区域创新发展能力。坚持统筹推进和特色发展,构筑区域创新发展新优势。加快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争创国家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试点,打造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创新高地。提升高新区创新发展水平,从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服务保障等方面为高新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发布、定期通报和动态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新区争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推动基层科技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积极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着力提升创新平台集聚能力。围绕创业孵化平台,推进众创社区、众创空间建设,完善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和服务体系。围绕基础设施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高校院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围绕开放创新平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着力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要素。围绕科技金融平台,启动科技金融进孵化器行动,完善孵化+创投服务模式。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服务平台,建设用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市场机制,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大力倡导创新文化,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