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行贿超800万!落马副市长背后的商人获刑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岳三猛)今年8月31日,受贿超8000万的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二审维持原判,即获无期徒刑,罚金250万元。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行贿商人吴炳钱案一审判决书近日公布,涉案达834万的他由获刑10年半,重审改判为有期徒刑8年。
此人曾因行贿他人遭到调查,后在曹鉴燎的帮助下,不仅洗脱了刑事责任,还当上了广州市人大代表。
(曹鉴燎受审)官员出国考察,他塞40万美元
公开资料显示,1955年11月出生的曹鉴燎案发前任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2013年12月被宣布接受调查。其被指于1991年至2013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达8023万元,今年4月被深圳中院判以无期徒刑。
据当地媒体报道,当时曹鉴燎提出要上诉,甚至情绪失控,大声咆哮大呼冤枉,面向旁听席声称没有收过别人一分钱,相关款项都是借款以及经济往来。
今年8月31日,广东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涉此大案的诸多商人陆续得到法律的制裁,比如工程承包商樊志华曾花费983万买下一栋大别墅,装修好后送给曹鉴燎,供其与情人约会。去年3月,此人二审获刑5年6个月。
(曹鉴燎忏悔)吴炳钱在向曹鉴燎行贿的众多商人之中是个比较特别的存在——从2005年开始,双方就开始了权钱交易,直至案发。比曹小15岁的他主要从事纺织、织布、布匹贸易生意,曾因行贿他人遭到调查,后在曹鉴燎的帮助下,不仅洗脱了刑事责任,还当上了广州市人大代表。
在10月底公布的判决书中,曹鉴燎供认自己曾多次收受吴炳钱的贿款,至少有410万元人民币、40万美元、120万元港币。相应之下,他帮了对方7次忙,其中4次是:
1、2004至2005年期间,我担任海珠区委书记,吴炳钱涉嫌行贿被海珠区检察院抓了。我打电话向检察长说情,过了一天吴炳钱就被放出来了;
2、吴炳钱的妻子有一次被海珠区国税部门调查,我向国税局长打了招呼;
3、2011年我担任广州市副市长期间,吴炳钱想参选市人大代表,我打电话让关照,后来吴炳钱顺利当选;
4、增城约70亩工业用地准备改为商业用地招商,我动员吴炳钱投资,经我协调这块地由其买到。
而在吴炳钱看来,2005年那件因行贿被调查后获释的事情令其对曹鉴燎特别感激,也希望继续得到关照。于是当曹的儿子提出想炒股时,他给了30万;当曹提出去美国考察时,他约其打高尔夫球,并趁机把装有40万美元的帆布袋放在曹的车尾箱里。甚至当曹获悉自己被调查,决定退还别人赃款时,还是吴炳钱出了130万元港币。
以买茶叶为由,官员要了20多万
必须要指出的是,商人吴炳钱并非只向曹鉴燎行贿。深圳中院经审理后查明,此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曹鉴燎、肖建华、刘克祥多次行贿,共计83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上文所提到的肖建华,曾任广州凤阳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共收了33万元,其中现金21万。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些钱多是肖建华以买茶叶为名义让司机到吴炳钱办公室拿的。
具体来说,比如在2010年9月,肖建华看中5万元的茶叶,就让吴炳钱掏了5万元现金。类似的情况时有发生,金额从2万到5万不等,其中案发前的2013年底,他还找吴炳钱要了2万元。
(肖建华[中])2015年11月,退休后的肖建华因收受多名商人贿赂,共计50.4万元,一审获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至于广州海珠城管大队原大队长刘克祥受贿案,一审宣判距今已有11年:此人因敛财人民币91.8万元、港币18万元、美元5000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如上文所述,刘克祥案案发时,曾3次向其行贿的吴炳钱就已经接受调查。只不过在曹鉴燎的干预下,他才成功逃脱,甚至当选广州市人大代表。
看法新闻记者发现,实际上早在2016年5月,深圳中院就对吴炳钱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当时,此人获刑10年半,并被处罚金50万,只是不服判决提出上诉。4个月后,广东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该判决,并发回深圳中院重新宣判。
故而,今年8月14日,深圳中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吴炳钱因行贿罪获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