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鹏华弘泽:关于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1:32:11 中财网
关于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
2016年5月31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调整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基金
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
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为确保调整管理费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将就《鹏华弘泽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一)《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在《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原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本公司将在届时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0755-82353668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