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admin 2019-05-13 12:01:23 导读

导读 : 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原文

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9年4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72号)。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募集期自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8日。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8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8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5月

9日至2019年5月28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单笔认购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或股票,办理认购手续。

10、发售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的销售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网下股票认购期间,如出现个股价格异常波动、投资者申报数量异常或长期停牌等其他异常情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临时全部或部分拒绝对该股票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应提前了解发售代理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及时查询网下股票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5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发售机构咨询。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6、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17、风险提示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场外简称:富国创业板ETF

场内简称:创业板FG

基金代码:159971

(三)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直销机构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或调整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3、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直接通过以下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排序不分先后):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

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名单,则以相关机构的最新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8日。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8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8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5月

9日至2019年5月28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募集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

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1、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限额: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2)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认购委托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3)认购金额的计算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4)清算交收:投资者提交的认购委托,由登记机构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

(5)认购确认: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2、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限额: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单笔认购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2)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3)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4)清算交收: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登记机构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

(5)认购确认: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3、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2)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发售代理机构对投资者申报的股票进行冻结。

(3)认购费用(佣金)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投资者只可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费用;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认购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则需支付的认购费用(或佣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费用(或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认购佣金和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4)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的成分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或长期停牌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5)清算交收

1)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每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当日的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者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网下股票认购最后一日,将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者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股票认购数据后初步确认各成分股的有效认购数量。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确认的认购申请股票数据,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网下认购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认购数据对投资者账户内相应的股票进行检查并冻结,并将检查冻结股票的情况发回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的检查冻结投资者股票

账户的情况,初步确认各个投资者的有效股票认购数量。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有效股票认购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费,并从机构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机构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在机构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账户上,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到基金的证券账户。

(6)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第?只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1

其中,

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n代表投资者提交的股票总只数。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

例:某投资者持有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T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10.00元和5.0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0.00)/1.00+(20,000×5.00)/1.00=200,000份

认购佣金=1.00×200,000×0.8%=1,600元

即投资者认购200,000份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600元的认购佣金。

如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认购佣金,则其可得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为:

认购份额=(10,000×10.00)/1.00+(20,000×5.00)/1.00=200,000份

认购佣金=1.00×200,000/(1+0.8%)×0.8%=1,587元(小数点后部分舍去)

净认购份额=200,000-1,587/1.00=198,413份。

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的计算方式详见届时相关公告。如果投资者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投资者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对于基金管理人未确认的认购股票,登记机构将不办理股票的过户业务,正常情况下,投资者未确认的认购股票将在认购截止日后的4个工作日起可用。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冻结或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M) 认购费率

M<50万份 0.80%

50万份≤M<100万份 0.50%

M≥100万份 1000元/笔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若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若以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费用以基金管理人计算为准。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开户程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证券账户,即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A股账户。

(2)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发售代理机构,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发售代理机构。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二)网上现金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8日上午9:30-

11:30和下午1:00-3:00。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网下现金认购程序

1、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8日的9:30-

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汇款使用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5)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6)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专业机构投资者)》/《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机构投资者)》;

7)加盖公章的机构资质证明(专业投资者提交);

8)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富国直销汇款账户信息

一、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01202919025735568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支付系统 102290020294

行号 二、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50400050010860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 105290036005

行号 三、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66726018150011325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支付系统 301290050037

行号 四、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89214310006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 308290003020

行号 五、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416900040040078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水清南路支行

支付系统 103290003270

行号

(5)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

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机构;

4)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2、发售代理机构(如有)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8日上午9:30-

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不营业),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

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机

构。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网下股票认购程序

1、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28日的9:30-

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

件及复印件;

3)汇款使用的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个人版)》;

5)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6)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专业机构投资者)》/《ETF基金网下认购客户信息登记表及风险测评问卷(普通机构投资者)》;

7)加盖公章的机构资质证明(专业投资者提交);

8)填妥的《ETF基金网下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A股账户中应当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2)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2、发售代理机构

(1)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募集股票在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三)销售机构

1、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

2、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或调整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3、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参见本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八)基金份额发售机构”项下“3、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名单。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新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名单,则以相关机构的最新公告为准。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七、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如下表所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或长期停牌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如遇基金标的指数成分股调整,则最终确认可接受股票换购的清单以最终调整公告的成分股清单为准。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300001 特锐德 300098 高新兴 300222 科大智能 300413 芒果超媒

300002 神州泰岳 300101 振芯科技 300226 上海钢联 300418 昆仑万维

300003 乐普医疗 300113 顺网科技 300244 迪安诊断 300433 蓝思科技

300009 安科生物 300115 长盈精密 300251 光线传媒 300450 先导智能

300010 立思辰 300122 智飞生物 300253 卫宁健康 300454 深信服

300012 华测检测 300124 汇川技术 300266 兴源环境 300459 金科文化

300014 亿纬锂能 300133 华策影视 300271 华宇软件 300463 迈克生物

300015 爱尔眼科 300136 信维通信 300274 阳光电源 300474 景嘉微

300017 网宿科技 300142 沃森生物 300285 国瓷材料 300476 胜宏科技

300024 机器人 300144 宋城演艺 300287 飞利信 300496 中科创达

300026 红日药业 300145 中金环境 300294 博雅生物 300498 温氏股份

300027 华谊兄弟 300146 汤臣倍健 300296 利亚德 300529 健帆生物

300033 同花顺 300156 神雾环保 300308 中际旭创 300558 贝达药业

300036 超图软件 300159 新研股份 300315 掌趣科技 300601 康泰生物

300038 数知科技 300166 东方国信 300316 晶盛机电 300616 尚品宅配

300053 欧比特 300168 万达信息 300323 华灿光电 300618 寒锐钴业

300055 万邦达 300170 汉得信息 300324 旋极信息 300628 亿联网络

300058 蓝色光标 300180 华峰超纤 300347 泰格医药 300634 彩讯股份

300059 东方财富 300182 捷成股份 300355 蒙草生态 300666 江丰电子

300068 南都电源 300188 美亚柏科 300367 东方网力 300676 华大基因

300070 碧水源 300197 铁汉生态 300373 扬杰科技 300699 光威复材

300072 三聚环保 300199 翰宇药业 300377 赢时胜 300741 华宝股份

300073 当升科技 300203 聚光科技 300383 光环新网 300747 锐科激光

300078 思创医惠 300207 欣旺达 300408 三环集团 300750 宁德时代

300088 长信科技 300212 易华录 300409 道氏技术 300760 迈瑞医疗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站所收集的资源来源于互联网公开资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本站仅为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上一篇: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下一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收益支付方式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热门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