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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加减法” 打好“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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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1日 查看旧版(2007年10月15号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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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顶格减征“六税两费”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做好“加减法” 打好“组合拳”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东伟就减税降费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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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樊霞
1月29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发布会”上,省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公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实施50%税额幅度的减征,为小微企业送上了51.2亿元的新春大礼包,受到了广大小微企业等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就大家关心的减税降费及相关财政政策等问题,1月31日,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东伟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在1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们关注到,您在介绍河南省此次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时,谈到了力度大、实施早,那么出台减税降费政策有什么背景?对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将起到什么作用?
王东伟:减税降费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降低小微企业税负、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近一段时间以来,先后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2019年新年贺词中,多次就减税降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而且要简明易行好操作,增强企业获得感。
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决策部署,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中央减免税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我省“六税两费”减征幅度为50%,这是国家授权省级政府的最高幅度。同时,明确要求要深入领会中央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破解就业难题的一项关键举措,做到坚决贯彻不含糊、减免税收不迟缓、落实政策不折扣。当天,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税务局发布了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文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顺应企业和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推动形成稳定积极预期的重大举措。就我省而言,民营企业占我省企业的99%,贡献了6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GDP、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而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所以我们说,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这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实打实降低了创业创新成本,必将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助力其轻装上阵谋发展,从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各方信心,有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六税两费”50%税额减免后,叠加国家出台的其他三项政策,包括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保守估计将会为我省小微企业每年减轻税费负担约97.8亿元。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更大规模减税”,去年以来我省都有哪些减税政策?成效如何?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减税政策?
王东伟:近两年来,我省按照中央要求,持续实施减税政策,着力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国家出台的减税政策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诸多领域,我们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2018年全省共为市场主体减负480亿元左右。
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比如,下调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执行17%税率的行业降至16%,将交通运输业等执行11%税率的行业降至10%,2018年5—12月共为企业减税91.73亿元。比如,提高个税起征点。自2018年10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并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以上政策在2018年全年共减免个人所得税19.75亿元。
2018年10月1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结构调整,在2019年仍有9个月的翘尾影响;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两项合计,预计将为我省纳税人减税90亿元。目前降低增值税税率方案还在研究制定中,如果按照税率下调1个点进行测算,2019年将为我省企业新增减税99亿元;按照税率下调2个点进行测算,将为我省企业新增减税198亿元。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同时提出“更明显降费”,这两年我省的降费政策情况怎样?下一步还有哪些新的降费政策?
王东伟:我们按照中央降费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严格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让市场主体有切实感受。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2017年降低25%的基础上,再统一降低25%。从2018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执行期预计减少企业用工成本46.4亿元。同时,我们也加大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力度。继续实施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实施一张网管理,切实防止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下一步,中央将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比如,适时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稳定缴费方式,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调整职工缴费基数“保底封顶”基准线等,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这些政策一经出台,我们将抓紧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记者:我省人口多、底子薄,减税降费对企业是“加法”,但对政府收入来说却是“减法”,请问有哪些措施确保资金高效使用、财政平稳运行?
王东伟:这个问题可以概括用“优化、强化、提高、保障”来总结。
“优化”就是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该保的支出必须保障好,该减的支出一定要减下来。在实施大规模减税新形势下,政府必须过紧日子,今年在编制预算时,我省一般性支出压减了5%以上,这是在2018年大幅度压减基础上的又一次压减。具体工作中,我们就要实打实硬碰硬压减“三公”经费,压减培训、办公用房修缮改造、购买服务、材料购置等一般性支出,腾出的资金用于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真正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强化”就是要强化预算约束管理。切实严格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重大增支政策;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需要新增支出的,由部门统筹年初预算、上年结转资金解决,一般不追加预算。
“提高”就是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所有的部门预算和项目都有绩效目标,实现预算执行过程的绩效监控,对于低效无效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于绩效较差的项目扣减其经费预算规模,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
“保障”就是要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督促督导市县优先足额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需求,做到年初预算不留缺口;预算执行中新出现缺口,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予以弥补。同时我们将建立对财政困难市县“三保”预算安排审核、预算执行约束和监督问责的监控机制,确保“三保”支出不出现问题。
记者:减税降费是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我省还有什么措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东伟:我们主要是围绕省委十届六次、八次全会安排部署,聚焦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今年国家将加大债券发行力度。我省债务总体处于较低水平,我们将用足用好新增政府债券政策,为国家战略实施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下,我们正加大力度推进落实这项工作。财政部第一批分配我省652亿元债券额度,1月22日我省已经完成453亿元新增债券发行工作,我省是全国今年首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也是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的省份。
首批债券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双千”工程、十大水利工程、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重大公益类项目。目前,我们已经在生态环保、铁路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11个领域储备了325个项目,接下来,我们2月底计划再发行一批专项债券,债券发行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等一举多得政策作用。
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近年来,我省积极创新理财方式,形成了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规范PPP模式推广应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我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力促一批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充分发挥PPP对补短板、稳投资的独特作用。继续用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小微企业信贷补偿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17支政府投资基金运作,为我省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积极支持。同时,用好农业保险政策,促进我省农业保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政策“稳定器”作用。
三是统筹发挥功能类公益类企业作用。省属13家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在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环境治理以及县域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引导,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功能互补、效益集成”的良好局面,使企业形成“拳头”,提升整体功能,更好地服务全省中心工作。比如,在支持民营企业方面,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企业上市公司发展基金作用,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