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代销机构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代销机构为南方瑞祥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瑞祥一年混合A,基金代码:005810;基金简称:南方瑞祥一年混合C,基金代码:005811)的代销机构。
从2018年04月16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下列代销机构办理南方瑞祥一年混合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下列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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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6日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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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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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是现金分红方式。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场外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沪深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8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