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18年11月14日,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公司”)已全额收回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款10,000.00万元及财务资助回报款572.1225万元。截至2018年11月14日,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置地”)已全额收回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款10,000.00万元及财务资助回报款540.8650万元。
一、公司之子公司对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广东明珠健康养生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广州公司对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款实施展期,展期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展期期限不超过十个月:自2018年7月22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利率等其他约定与《财务资助协议》(编号:2017.10.10-01)保持一致;明珠置地对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款实施展期,展期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展期期限不超过十一个月:自2018年7月22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利率等其他约定与《财务资助协议》(编号:2017.08.22-01)保持一致。(详见公告:
临2018-040)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出的《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关联方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0851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对《监管工作函》高度重视,并根据上交所的监管意见,就广州公司、明珠置地对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款实施展期的情况与相关方积极进行沟通。2018年8月15日,公司分别收到广州公司、明珠置地来函告知,广州公司、明珠置地分别收到健康
养生公司的《函》,根据该等《函》复内容:关于广州公司、明珠置地与健康养生公司的财务资助款,健康养生公司计划在本《函》告之日起三个月内(2018年11月15日前)归还。(详见公告:临2018-057)
二、公司之子公司对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事项进展2018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收到广州公司、明珠置地来函告知,截至2018年11月14日,广州公司已全额收回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款10,000.00万元及财务资助回报款572.1225万元。截至2018年11月14日,明珠置地已全额收回健康养生公司财务资助款10,000.00万元及财务资助回报款540.865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