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十二部门联手整治“保

admin 2019-01-29 16:04:11 导读

导读 : 近期,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

原标题:辽宁十二部门联手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虚假宣传、违规直销无证无照经营严打!会议营销地点和人流密集场所严查!

近期,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制作虚假宣传广告欺骗消费者,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病弱等人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十三个部门工作部署,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民政厅等十一个部门成立辽宁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组,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行动涉及的行业及领域

食品(保健食品)

“保健”器材、用品、用具

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等日用家电

玉石等穿戴用品

称有“保健”功效的服务

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

据记者了解,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该行动将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

行动涉及的重点行业及领域为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举报

整治行动涉及的重点场所及地区包括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此次行动将重点打击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市民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可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保健”市场欺诈存“七大陷阱”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常见违法案例,揭露“保健”市场欺诈陷阱,7种典型招数最容易上当,老年人及其家人应多加小心。

1.好礼相赠请君入瓮

以免费发放鸡蛋、豆油等礼品为手段,召集老年人开展健康讲座,借机诱导老年人大量购买保健产品。

2.假称公益实为收益

假借公益活动,以举办“健康万里行”“老年人模特队”等公益活动的名义,组织所谓“专家”讲解“养生知识”,现场开展各种互动,会后一对一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产品。

3.呼爹喊妈欺骗到家

抓住老年人孤独的心理,派出年轻的销售人员对老年人进行虚假关心,利用老年人易心软的特点,哄骗老年人购买产品。对于被确定为重点客户的老人,销售人员认其为干爹、干妈,并经常“亲情回访”,哄骗老年人长期购买保健产品。

4.专家体检连吓带骗

商家组织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聘用伪专家对体检报告的严重性进行渲染,并由伪专家开展一对一的“诊疗”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吓唬与欺骗相结合的方式,诱导老年人大量购买保健产品。

5.偷换概念虚假宣传

一些商家故意在宣传中混淆保健食品跟药品的区别,使得消费者误认为保健品可以替代药品治疗疾病。同时使用“3天见效,永不复发”“两个疗程根治某某疾病”等宣传标语,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甚至用保健品替代药品治疗疾病。

6.病友现身套你是真

一些商家会利用病人之间的同理心,组织一些同龄老人充当“患者”进行现场说法,声称因吃了某某保健品、使用了某某保健仪器,进而重获健康,诱使老年人购买产品。

7.非法集资本息全失

有些不法商家以购买公司原始股或者获取高额红利为名义,大量非法吸取老年人资金,导致老年人资金有去无回。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徐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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