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德艺文化养生联合会召开筹备会

admin 2018-01-28 12:00:15 导读

导读 : 日前,京津冀德艺文化养生联合会召开筹备会。会议通过了《京津冀德艺文化养生联合会章程》和组织架构(附后),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德缘聚和美行趣中乐精才艺 京津冀德艺文...

日前,京津冀德艺文化养生联合会召开筹备会。会议通过了《京津冀德艺文化养生联合会章程》和组织架构(附后),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德缘聚和美行趣中乐精才艺

京津冀德艺文化养生联合会章程(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总则多彩晚霞,追求德艺

第一条,夕阳年华,壮志凌云,梦在前方,路在脚下。心煮江海,智融冰山。广结善缘,精修德艺。脱离世俗,老骥伏枥。超越凡尘,终成大器。晚霞尚满天,岂言近黄昏。挚友遍天下,养老新创意。铸诗魂书韵,做爱心寿神。人多出韩信,智多现孔明。享老共同体,牵手京津冀,文化养生立神韵,德艺缘梦书乾坤。心志光明同日月,功勋盖世振山河。愚公未惜移山志,壮士须怀断腕情。万花敢向雪中出,一树独先天下春。“造物无言却有情,每于寒尽觉春生,千红万紫安排著,只待春雷第一声。”用自信排除老年孤独,用才艺换来老年快乐。

第二章爱心社团,幸福慈善

第二条,退休是沉重的话题,退休是必然的结局。联合会就是让退休人员不再是社会无业、无家的游民,把他们组织起来,联合起来。为“十九大”工作报告提出的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扶贫助困,共同造福自己和社会。

第三条,年龄只是生命的长度,学识才是生命的密度。只有增强生命意志的强度,才能实现生命梦想的高度。老有追求,才能老有所为;老有创新,才能老有所乐,老有所依。有生之年在休闲养生中,抱团养老交友中,能创造社会价值,才会流芳百世,才能不枉此生,不愧今生,完美一生。老年虽已成熟,怎样展示自己的才华和智慧。在成功中有美好的追求和梦想。理应成为世代子孙的领路人,社会的航向标,用闪光和人生给家族历史留下光辉的一页。给早日建成小康社会,再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第四条,充实的人生就有充满高尚的追求,自信的人生就会焕发青春的活力。在大社团的活动中,获得的是德艺和长寿的双赢。人如果精神无追求,生活无乐趣,安逸中丧失毅力,过度清闲,无所事事,未老先衰,先荣后辱,遗憾而去。

第五条,创建这个联合会(社团),将社会上散落的珍珠凝聚起来,就是发挥每个人的优势,体现每个人的价值,在大社团中提升自己,在大平台上交流自己,在大环境中完美自己,用集体的智慧,创造幸福快乐的大家庭。使我们远离自卑失落,孤独迷茫,郁闷困惑,空虚惆怅的阴影。让我们乘着夕阳伴着晚霞,携手并肩,传播德艺。创作乐趣,著书立说,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踊跃参赛,扩大交流。收藏交友,旅居养老,再扬人生风帆。诗中求乐,游中求趣。聚集能人、名人、有梦有爱的人,打造民间特色的团队,共同实现精彩的人生。

第六条,晚年的境界是德艺,老人的追求是长寿。名人的梦想是大器晚成。无愧时代的人是:把自信刻在脸上,结善缘握在手上,增骨气融入血液,聚坚强挺进生命。抱团养老寻乐趣,人到六十又逢春。春华不如秋实好,今月常同古月明。

第七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强盛,走上世界巅峰,然而中国的炎黄子孙面临日益老龄化现实。不久浩荡的老年大军将从家庭养老走向社会养老。为了给家庭减轻负担,给老人带来幸福,给社会创造价值。经过多年的考察、论证、问卷调查,在更多的爱心人士共同发起:经过三年的酝酿,一年多的筹备,京津冀德艺文化养生联合会决定于2018年10月底前注册成立。欢迎有识之士、才艺之士、爱心人士、志愿之士、爱心企业,养老、休闲等产业共同加盟德艺健康产业社团,共同打造温暖的同代人的大家庭,为传播德艺奉献爱心。

第八条,崇尚德艺人,步入大团队。诗书画院练情趣,休闲基地健身心,绿色基地来保健,养老公寓游乐园。为老人养老分忧,替儿女为尽孝解愁。轻松养老,快乐长寿,把余热送给时代,把财富献给社会,把长寿捧给自己,把德艺传给儿孙,把爱心留给人间。书著丰碑流芳世,墨笔传艺凝诗篇。

第三章抱团养老,万人同音

第九条,结盟的思路:有眼界才有境界,有实力才有魅力,有思路才有出路,有作为才有地位,有朋友才有人脉,有“家庭”才有幸福。

第十条,追求的境界:铸诗魂书韵,成爱心寿神,夕阳晚霞志,德艺传播人,刻时代丰碑,来造福子孙。

第十一条,创新的理念:六十之春为壮年,七十之春是成年,八十之春为老年,九十之春是晚年,百年之春为圆满。

第十二条,时代的精神:志愿结团队,德艺肩使命,创光彩事业,绘精彩人生,为养老分忧,替尽孝解愁。

第十三条,合作的口号:德艺大舞台,圆梦自己来,长寿同携手,智者大胸怀,雄心舞笔墨,老年有艺才。

第十四条,团队的特点:大目标、大未来、大格局、大平台、大创意、大品牌。

第十五条,养老的准则:多与高人来往,勤与能人供事,乐与众人分享,常与亲朋相伴。观书到老眼如月,妙句惊人胸有珠。

第十六条,产业的职责:让仁义和谐生辉,用爱心雪中送炭,给养老更高尊严,去摆脱老人孤独,为长寿健康养生,使晚年浪漫潇洒。

第十七条,创业的目的:发挥德艺团队的力量。发扬社团的爱心精神。挖掘老年的才华精髓,弘扬传统艺术文化,多渠道筹措晚霞爱心基金。用抱团养老这条金线穿起那些散落的珍珠,为养老事业放射光芒。为文化产业发展搭桥铺路,为德艺老人建立温馨之家,为休闲养生产业增光添彩,为乡村旅游锦上添花,唱响团队孝老的主旋律,引导爱老、敬老、崇老的新潮流。

第四章凝力聚艺施展才华

第十八条,按照“十九大”工作报告提出的“健康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战略。推动联合会快速发展。

第十九条,在老龄委、文明办的指导下,是由社会各界的知名退休人员和社会中各种艺术家、有才艺的志愿者、爱心人士和企事业、养老组织。知名的个体商业者自愿加盟,活跃在社会的团体组织。是进行创作、休闲、旅游、比赛、专题征文各种培训交流,助困,著说养老等社会社团组织。是依法按照本会《章程》,开展公益性、联合性、慈善性、互助性、微盈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经过精心筛选组成的道义和艺术并重的团队力量,来弘扬爱心精神,唤醒虐待抛弃老人的良知,形成敬老爱老崇老的良好风尚,形成各种方式养老的新模式,用艺术传播正能量,在联合,互利、交流中不断壮大队伍。

第二十条,在联合会的组织和管理下,创新养老最经济、最实惠,对老人最有利的孝老模式,提高老年人快乐幸福的指数,减轻子女养老尽孝的经济和精神压力,让有追求、有德艺的人士,在晚年强身健体、施展才艺、创造艺术精品,实现人生的价值。

第二十一条,本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时公布本会活动和财经运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光彩事业精彩人生

第二十二条,联合的内容:

1、庄严的会旗,独具联合会特色。

2、有(股员)会员徽章、会员证。使会员有巨大的荣誉感。

3、有会歌《千里难寻是朋友》。

4、有特制的会员礼帽和精致手杖。提高会员形象。

5、有一年的养生杂志。

6、每年年底出版一部年刊经典。主要内容:会员简介、最经典代表作品、各种赛事、各种活动及总结,并刊载下一年经过征求意见后的活动规划,指导引领本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三条,根据会员需求和季节特点开展活动: (1、安排运动类比赛(如象棋、围棋、登山、健身等)。2、安排文学创作比赛(如摄影、书法、作画、诗歌、格言、对联、散文等)。3、每年到各基地等不少于春夏秋三次养生旅游。4、每年举行两次较大规模的收藏交流会。5、每年进行多次养生交流和培训会。6、每年有多次书法、作画培训交流会。7、依据各层次有需求的培训。)来安排各种活动。

第二十四条,每年底要进行一次优秀会员、优秀创意赛事组织发起者、优秀志愿者、爱心者、优秀会员单位,在年刊上和社会新闻发布,并颁给荣誉奖章和证书,授予相应的荣誉,

第二十五条,会员股金收取原则,一次性入股,终身受益,享受社团温暖,受益互助群体。股金自愿和规定相结合的原则,理事管理成员是股员的2倍股金,组织成员比股员多半倍,爱心会员是理事会员的2倍。联合的股金及各种收入,首先提取10%,注入晚霞爱心基金,专门用特困会员救助。

第二十六条,达到会员资格,因不是退休人员,成为正式全额股员家属会员,股金减半,不包括提取的爱心基金。对特困的分两次交纳,这些人员占总会员的10%。(不包括家属会员),共同托起有才有艺的贫困人员。

第二十七条,志愿者仅为会员的10%,年龄不低于40岁以上。今后父母入会均为半费,特困可分两次交纳。

第二十八条,会员加入本会同时加入诗书画院的股金为40%,可以同时获得两个会员证。

第二十九条,会员股到位后,共同发展,抱团前行,实现完美,快乐,充实的养老。达到有业共创,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目标。

第三十条,本会为:基金会员、志愿会员、爱心会员、家属会员、组织会员、理事会员和单位会员等七种会员。

第六章会员具资格入会有程序

第三十一条,加入本会股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诗、书、画、琴、歌、舞有较深的造诣,或有较高知名度,但是必须有一定的道德品质,不吸烟不酗酒的德艺名人。

(二)正式退休的老知青、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

(三)社会知名公益爱心人士、艺术人才、模范人物。

(四)以上人员必须了解掌握拥护本会的章程,经组织会员介绍,提交两张2寸免冠照片,个人申请,个人简介及有关政府或专业最高获奖励证书及复印件等,经批准加入本会后。会员在会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开除后,并在年刊和社会媒体通报。

第三十二条,本会以两个镇乡为基本单位,每镇乡为20—15人。每个基本单位最多不准突破40人,每个县区在八百至一千人之间。

第七章会员权力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会员在本会(社团)的权力

(1)在本会会员有监督权、求助权、特困补助权。

(2)对各种活动有建议权、指导权。

(3)进入专业养老机构有自己的组合权、携带夫人权。在养老机构或在家有享受本会定期组织的慰问、交流、探视权、监护权各种服务权。

(4)有委托本会的委托权,享受本会身后的缅怀追悼评价权。(有关文章在年刊上发表)

第三十四条,会员在本会(社团)的义务

(一)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的义务,有执行本会决议,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声誉的义务。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安排工作的义务,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的义务。

第八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及职权

第三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修改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重大事项和本会终止事宜

第三十六条,本联合会代表大会每届三年,会员到2/3以上方可开会。

决议超半数以上各种表决方可通过。理事会成员只能连任两届。

第三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并对会员代表负责。常务理事不少于15人,理事会不少于30人。

第三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各种重大事项。

(二)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决定设立人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职位。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选举和罢免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第三十九条,常务理事会至少一季或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至少半年至一年召开一次,形成会议纪要通知到各会员。

第四十条,本会理事会成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爱心道德,有为老年德艺养生服务的志愿和情操。

(二)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副会长,秘书长任职年龄不超过65岁,其他人员不得超过75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和刑事处罚的。

第四十一条,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后,由秘书长担任法人代表人。但不得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十二条,本会会长执行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执行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第四十三条,本会秘书长,副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决定各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协助会长和副会长开展工作,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九章资产管理方案,资金使用原则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基本用于会员)

(二)国家和政府资助;

(%1)社会和有关单位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等收入;

(五)其他各种合法收入及分支机构的抽成。

第四十五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员意愿收取的会费,

第四十六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其盈余部分全部纳入爱心基金,用于会员中的特困老人。

第四十七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八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长,秘书长签字。

第四十九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或捐助他人的。都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定期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五十一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章程的修订程序及财产处理

第五十二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15日内,报社团登记机关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三条,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并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本会终止前,须在有关机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五条,本会经社团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六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剩余资产用于救助爱心事业。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于2018年,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解释权属于本理事会。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凡对本章程提出建议这可优先优惠加入本会)

感谢您对本章程的建议,修改或补充的关注。

京津冀德艺文化养生联合会

筹备组织领导机构(拟定)担任筹备各种工作

邵光华:常务理事,会长,北京

李欣洋:理事副会长,文宣部主任,北京

张建华:常务理事,副会长,天津

赵示义:常务理事,副会长,法务部主任,河北

徐景富:常务理事,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旅居项目部主任,河北,驻承德县松泉峰山庄休闲基地经理

于孝鑫:常务理事,副会长兼副秘书长,综合部主任,河北

刘建国:常务理事,副会长,诗书画院院长,河北

吴焕民:常务理事,副会长,保健部主任,河北

柴贺民:常务理事,副会长,文宣部、综合部副主任,河北

暂缺:常务理事,副会长,外联部主任

孙中阁:理事,副会长,旅居项目部副主任,河北,驻宽城县清河口休闲度假基地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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