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9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深圳海关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2018年6月30日,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长沙”)持报关单(单号:530120181012222328)以进料对口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屏7000个,捆绑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单号:1100268210687),由粤ZJE05港车承运从皇岗口岸入境,经查,报关单第1项货物申报数量7000个,实际数量70000个,申报数量与实际不符,其余与申报相符,被查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蓝思长沙以上行为有检查(查验)记录表、扣留凭单、报关单证、检验证书、税款计核证明书、查问笔录、当事人陈述报告等证据为证。
深圳皇岗海关对蓝思长沙罚款人民币6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四)项之规定。
蓝思长沙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蓝思长沙成立于2011年1月26日,是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思科技”,股票代码:300433)旗下全资子公司。
8月30日,蓝思科技发布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蓝思科技拥有蓝思长沙100%股权。具体如下:蓝思科技直接持股蓝思长沙75.00%;间接持股蓝思长沙25.00%。
半年报指出,蓝思长沙净利润4.94亿元,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如下:第一、加大了对重要客户的创新支持与供货保障,销售收入增长26%,毛利润增长3.13亿元;第二、收到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蓝思科技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3.59亿元,同比增加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亿元,同比减少13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3亿元,同比增加11.0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0亿元,同比增加147.56%。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蓝思科技是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高端视窗触控防护玻璃面板、触控模组及视窗触控防护新材料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2015年3月18日,蓝思科技在深交所创业板正式挂牌上市。
截至9月6日收盘,蓝思科技报10.39元,总市值为408.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