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5月9日晚发布公告,公司此前获悉来自财经资讯软件“同花顺”的传闻,称“2019年5月6日异动揭秘——锋龙股份今日发生异动,股票大跌,异动原因类别为:年报非标;2019-04-29公告,公司(2018-12-31)年报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表示,上述报道虽已作删除,但所涉内容描述与事实完全不符,并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对此,锋龙股份在公告中澄清,公司2018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另外,天健会所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非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还表示,目前公司经营、财务情况一切正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若上述传闻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