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表示,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据此,浙江广厦本次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高于人民币4.4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看公告了解,浙江广厦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4,545.45万股,约占当前浙江广厦总股本的5.21%;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2,272.73万股,约占当前浙江广厦总股本的2.61%。
对于此次回购股份的目的,浙江广厦表示,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政策导向,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而关于回购股份的用途,该公司透露,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①使用1.5亿元以内(含1.5亿)的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②若公司最终回购使用资金超过1.5亿元,超出部分的资金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亦或是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浙江广厦补充,在公司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若存在上述②情形回购的股份且未完成转让的,此部分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