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证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等四部门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能量密度门槛要求。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本通知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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