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检院2项课题获立项,其中尾气分析仪校准装置2017年底完成研制
4月1日起,舟山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后,舟山市质检院多措并举为舟山船舶排放控制区设立提供技术支撑。其中,《渔船大气污染排放调查研究》和《尾气分析仪校准装置的研制与应用》分别被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
船舶尾气污染是海洋大气污染的重大因素,船舶尾气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碳氧化物(COx)和颗粒物(PM)等有害成分。经过理论估算,一台功率为1万kw的大型低速柴油机每年运行6000小时向大气中排放的NOx一项就达到1000吨以上,可见,船舶尾气排放数量之大。
舟山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以后,尾气减排率效果明显。舟山市质检院初步测算发现,舟山第一个阶段,靠岸停泊的船只换用小于0.5%m/m的低硫油后,PM2.5排放的减排率在10%左右,硫氧化物的减排率在18%左右。第二个阶段,船只进入排放控制区以后换用小于0.5%m/m低硫油,减排的效果从现在测算的情况来看,PM2.5的减排率可以达到60%以上,硫氧化物的减排率达到近80%。
近日,舟山市质检院船舶油品检测部门的检测人员正在相关港区,对船舶燃料油进行抽样检测。自4月1日起,他们受有关部门委托,对船舶燃料油进行了23批次的抽样检测。
目前,他们还在现有船用燃料油检测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快捷有效的船用燃料油检测方法,为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从去年9月开始,舟山市质检院已经着手进行船舶尾气排放及检测方面的技术研究:起草船用柴油机尾气分析仪地方校准规范,统一船用柴油机尾气分析仪技术要求;配合尾气分析仪校准规范,研制一套尾气分析仪自动检测控制系统等。
舟山市质检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研制的尾气分析仪校准装置,通过模拟船舶尾气排放环境,实现各种标准混合气体组分浓度智能化自动配比,从而自动完成对各类尾气分析仪的检测,确保尾气分析仪量值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该项目预计2017年底可以完成整个系统的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