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admin 2016-09-09 00:37:29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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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6-007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票连续三个交 易日(2016 年 9 月 5 日,2016 年 9 月 6 日和 2016 年 9 月 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本行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行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行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行和第一大股东(江阴长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江阴新锦南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目前均持有本行股份 4.29%,并列为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行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第一大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行股票的情形。 6、本行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行董事会确认,本行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行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行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行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 四、风险提示 经本行自查,本行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本行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行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1)中所列示的本行主要风险因素及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描述,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 响本行的经营业绩。 本行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信用风险 信贷业务是本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信用风险是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目前本 行业务中涉及该类风险的包括授信、债券投资等业务。 1、授信业务信用风险 授信是指由发放、提供信用以及承担信用风险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分为表内 授信和表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 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表外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诺、保函、信用证、票据 承兑等。授信业务构成本行的主要业务,授信业务信用风险也是本行面临的最主 要信用风险。若融资授信人不能按协议如期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本行资产将面 临遭受损失的可能。 (1)不良贷款风险 本行按中国银监会关于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规定,执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 理,依据借款人当前经营活动特征和违约迹象,判断借款人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 息的可能性并给予相应的风险等级评价。 本行致力于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授权及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客户信用 评级体系,但本行无法保证本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及相关流程体系并无缺陷。 如果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及相关流程体系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可能导致不良贷款上 升,从而对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另外,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还可 能受国际金融危机、宏观调控政策、经济周期性波动等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导 2 致本行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等。特别是目前我国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 度换挡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在宏观经济下行期我国制造业出现通缩,江阴地 区的企业以制造业为主,在制造业出现通缩的情况下其盈利能力下降,且江阴地 区多为中小企业,企业的融资较多采取了互保、联保的方式,担保圈的形成导致 企业的信用风险容易在企业之间传染。 不良贷款的增加将会使本行按规定提取更多的贷款损失准备,可能对本行的 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另外,本行的贷款损失准备是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确定。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之贷款,本行采用备抵法核算贷款损失准备。未来如果就现行企业会 计准则所作的修订和颁布的解释指引可能会要求本行更改现行贷款准备政策,并 可能因此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 (2)贷款投放集中度风险 因农村商业银行资本规模和经营地域的局限性,本行授信业务在客户集中度 与地区集中度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3)保证贷款比例较高的风险 第三方提供保证是本行发放贷款的重要担保方式之一。由于保证贷款一般无 抵押或质押物支持,当借款人还本付息能力出现困难时,一旦保证人的财务状况 出现恶化,本行可能面临担保贷款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的风险,从而对本行资产 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关联授信风险 关联授信风险是指由于对关联方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 度,或关联方客户经营不善以及关联方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 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不能按期收回由于 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5)表外授信业务风险 表外授信业务构成在未来而非现在实现的或有资产和负债,并在一定程度上 3 影响银行未来的偿付能力和盈利水平,这种或有资产和负债由表外转为表内实际 资产和负债具有不确定性。本行目前办理的表外授信业务主要包括信用证、银行 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如果本行无法强制要求客户履约,或不能就这些承诺从 客户处得到偿付,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2、债券投资信用风险 债券投资业务是本行的基本业务之一,本行持有的境内债券投资品种主要包 括财政部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境内企业发行的企业债等产品 这些债券以国家或“准国家”信用为担保,信用风险相对较小。 对于本行持有的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风险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如果债券 发行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或出现其他不能按时支付本息的情形,将增加本行持有 债券的风险,使本行的财务状况和投资收益受到不利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体现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当商业银行资产与负债的 期限不匹配、结构不合理,而商业银行不能及时调剂资金头寸时,可能导致流动 性不足而面临支付风险。 央行存款准备金、利率等货币政策的变化,本行信贷规模、贷款承诺、不良 贷款增长、存款水平的波动、货币市场融资困难等因素,均会影响本行的流动性。 (三)操作风险 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只有按规范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才能保证整体 的运行质量和运行效率。如果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操作 的程序和标准出现偏差,业务人员违反程序规定,以及内控系统不能有效识别、 提示和制止违规行为和不当操作,都将可能导致操作风险。本行不能保证本行的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能充分抵御所有的信用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行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当前内部控制体系不能完全满足业务扩 张带来的风险、制度执行过程中人为风险以及面临着舞弊、欺诈的风险。 (四)业绩下滑风险 4 根据本行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假定发行上市日至 2016 年第三季度末本 行所处的经济环境、行业状况、遵循的政策法规等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条件无重大 变动。根据本行当前业务开展情况、经营计划,并考虑上市发行支出等,预计 2016 年 1-9 月本行营业收入为 17.16 亿元至 18.65 亿元之间,较上年同期减少 0-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5.11 亿元至 5.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0-8%。 (五)合规风险 银监会于 2006 年颁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合 规风险管理,使其经营活动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一 致。此外,商业银行还必须遵守国内监管机构的有关运营要求和指导原则。本行 受到我国监管机构,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税务、工商管理等部门对本行遵守 法律、法规和指引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管和检查。 本行根据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检查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中的问题从单项或 总体而言均未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然而,本 行无法确保将来在任何时点都能遵守有关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准则及 要求,也无法确保不会因此受到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 本行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行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本行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行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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