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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上午,台州天台公路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签订了农村公路财产保险合同,成为台州第一家将农村公路财产纳入财产保险的单位。
据了解,天台农村公路有701条1807.643公里,其中县道347.06公里、乡道337.148公里、村道1113.309公里、专用道10.126公里。大多数农村公路地处山区,公路等级标准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每遇台风暴雨、持续雨天,公路损毁严重,由于公路损毁修复资金缺乏,许多损毁路段往往得不到及时修复,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2016年天台公路局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养新模式,提出把全县农村公路财产纳入财产保险体系的新思路,得到天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农村公路财产参保,就是由政府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的保险费,来转移农村公路财产所遭受的风险,一旦农村公路财产遭受损失,则损失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改变以往农村公路遭遇灾害财产受损,就由政府买单的现象。有效地破解了农村公路养护难题,实现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优化配置,提升农村公路抗大灾、保平安能力。
农村公路财产保险签约,公路局陈海威局长深有感触地说:“农村公路财产参保,是政府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不仅让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好处,也让政府的工作更加接地气惠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