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我省社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到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
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5月份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陶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