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行动不便,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admin 2016-05-30 16:00:27 导读

导读 : 本报讯“老人行动不便,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李松山为网民解答相关问题时表示,青岛市参保人因疾...

    本报讯 “老人行动不便,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李松山为网民解答相关问题时表示,青岛市参保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常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应由家属携带相关病历资料、社保卡和身份证,向护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申请表》,由护理机构安排医护人员对申请人进行现场审核评估,并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进行评分,符合条件的由护理机构可以为其网上申报。
    记者从青岛政务网了解到,青岛市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可按规定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医疗专护,或居家接受相关服务机构的医疗护理照料,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 (一)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常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临床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二)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常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可以申请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 (三)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在有关医院接受医疗专护:1.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2.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3.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4.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5.其他术后仍需长期住院维持支持治疗的;6.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其他符合享受医疗专护的情况。
(记者 崔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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