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不断健全完善环境安全制度保障,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4年来,全市累计投保企业459家次,转移企业风险11.89亿元。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通过该险种,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
我市自2015年开展环责险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统一推进、严格监管的基本原则,逐步在全市建立起责任保险与环境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安全制度保障。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环责险推行之初,部分企业认识不到环责险的重要性,环责险工作推进困难。为提高企业投保意识,该局建立工作小组,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确定试点单位,以点带面;要求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对企业开展培训,为企业培养专业保险人才,促进企业做好环境风险管控。
为避免出现“理赔难”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建立、畅通理赔绿色通道,一旦发生环责险事故,第一时间为企业做好理赔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进行优先赔付,改变过去“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局面。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环责险是国家绿色发展的需要,是运用市场化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市将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持续推动环责险的发展,为企业分担风险,进一步保障污染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靳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