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医保待遇继续向困难人群倾斜。昨日,东莞市召开全市医保系统工作会议,记者了解到,今年东莞提高了困难人群大病保险待遇,突破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低于70%比例救助的规定,给予90%的比例救助。同时,对困难家庭重特大疾病的“二次救助”实施方案也将在下半年出台。
一季度为1639名肿瘤患者减轻用药负担
此次会议是东莞市机构改革后,医疗保障系统召开的首次全市阶段性工作会议。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联在会上交出了今年一季度的医保工作成绩单。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77.31万,同比增长6.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60.4万,同比增长4.7%;基金总收入为22.15亿元,与上年度同期持平;各项待遇支付及时高效,第一季度全市享受待遇146.6万人次,发放医保待遇10.83亿元。
邹联在工作报告中表示,市医保局近期在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稳步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重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及时完善医保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组织和依法行政制度架构等方面,展开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东莞如期将国家明确的17种抗癌药品悉数纳入医保范围,有效减轻了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已有1639人享受此项待遇,基金支付451.63万元。
据介绍,东莞市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和挂靠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实行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新机制。自新的采购机制实行至今年3月底,全市医疗机构通过深圳GPO平台集中采购总合同金额40.81亿元,订单金额25.93亿元;药品价格实际综合降幅达18.59%,群众药品支出明显减少,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提高;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下降至27%以下,收支结构更加合理。
将出台困难家庭重特大疾病“二次救助”方案
另一项民生福利是提高困难人群大病保险待遇。在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人均20元)用于大病保险的基础上,今年又将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人均15元)用于大病保险,按时间节点完成了大病保险新增筹资。同时,突破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不低于70%比例救助的规定,东莞市给予90%的比例救助,累积支付金额8012.6万元。
另外,东莞市医保局正抓紧研究制定《东莞市困难家庭重特大疾病“二次救助”实施方案》,即将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争取下半年出台实施。该项政策将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总医疗费用仍然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合理给予“二次救助”。
东莞市还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今年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总费率从2.8%下调0.7个百分点至 2.1%,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由2%下调至1.5%,全年预计为企业减负22亿元。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年底前合并实施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的意见。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邹联透露,东莞市已启动测算、评估和论证工作,以确保年底前全面落地。
记者了解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