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联合举行执行保险救助金发放仪式,集中向4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保险救助金38.15余万元。这是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创设“法院+保险”模式助力执行攻坚以来,再次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保险救助金,两次共发放73.15余万元。
此次得到救助的41案经查各被执行人均无履行能力,属于“执行不能”的案件,且大部分属于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该院仔细梳理和严格审核后,筛选出符合执行保险救助条件的41案41人,发放的保险救助金额从1971元到34915元不等。
被救助人梁某,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被执行人庞怀玉系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赔付部分赔偿款后,外出打工至今下落不明。梁某经过几次住院治疗,医疗费花费较多,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现仍在康复治疗中。梁某说:“今天领了2万元执行保险救助金,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使我后续康复治疗有了保障。非常感谢法院和保险公司,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好事。”
我家在酒泉农村,儿子因交通事故后遗症,伤口发炎现在兰州治疗,急需费用。被执行人徐佰祥无履行能力(执行标的7余万元),做梦也没想到还能领到3万元保险救助金,很高兴、很激动、很感谢!我要及时告诉老伴和儿子,我全家人真心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被救助人罗某的父亲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近年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立足实际,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积极破解执行难题,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执行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纷纷赞誉。2018年创设的“法院+保险”联动助力执行攻坚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选编为全国法院攻坚执行难典型案例后,其他兄弟法院纷纷学习借鉴。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此模式,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为破解执行难再添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