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新闻网讯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安排,我县2018年1月起执行新的大病保险政策,新政策实行全市统筹,消除了城乡差别,实现职工和城乡居民公平共享。
在征缴方面,设立选缴保费项目,选缴保费每份100元,个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交纳,最多可缴纳3份,满足不同层次需求。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财政全额补助缴纳选缴保费3份,并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医保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补助;其他持证困难人员由财政全额补助缴纳选缴保费至少1份,提高贫困人群的大病保障能力。
在待遇方面,连续选缴保费满三年的,连续购买1份的,1.9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75%,最高可报销60万元;连续购买2份的,1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0%,最高可报销80万元;连续购买3份的,0.5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5%,报销金额上不封顶,极大程度提高了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优惠政策提醒,2018年5月底前缴纳选缴保费的,直接按连续缴纳满三年的待遇享受。(吴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