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延川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制定出台业务工作受理登记制度。
一、凡当场或当天不能办结的业务均进行登记。登记表中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科室、受理人、业务类别、服务对象联系电话、办理结果、办结时间等项目。
二、凡受理业务需搞外调的,受理科室应将《受理登记表》传递单位内审稽查科。稽核人员进行专项稽核后,将稽核时间、稽核结果、稽核意见、反馈意见时间等项目填写清楚,传递回受理科室办理相关业务。
三、对违反政策规定或资料不全不能受理的业务诉求,工作人员应说明情况,当场退回,不予登记。
本登记制度的实施,使《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又一创新和有效措施。
延川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