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养老保险中心:千方百计保发放 全心全意惠民生

admin 2018-09-10 18:00:00 导读

导读 : 近年来,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市养老保险中心以“千方百计保发放、全心全意惠民生”为宗旨,不断加大落实力度、创新工作举措、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民生问题,是关乎个人、国家和社会的大问题,养老保险则是这个大问题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市养老保险中心以“千方百计保发放、全心全意惠民生”为宗旨,不断加大落实力度、创新工作举措、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日益扩大

我市的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86年,首先是在全民企业合同制职工中开始试行,之后逐步将其他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纳入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1995年,我市被列入国家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城市,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中央、自治区驻包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了养老保险统筹范围。2009年,我市在自治区率先出台了农牧民、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纳入了养老保险统筹范围。2012年,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制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与国家、自治区城镇居民和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顺利衔接。经过三十年的发展,目前,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制度全覆盖。

◆养老保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养老保险配套措施,进一步健全了我市养老保险政策。2013年,制定了《解决北梁棚改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包府办发〔2013〕105号),由市区两级政府对北梁60岁以下无业困难居民一次性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2014年,制定了《被征地农牧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实施意见》(包府办发〔2014〕13号),将被征地农牧民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16年,转发了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6号),统一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标准。2017年,印发了《关于将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手续与户籍性质脱钩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17〕65号),打破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同年,按照国家、自治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要求,出台了《包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实现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旧制度的衔接过渡。

◆社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养老保险费的扩面征缴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严格审核养老金的发放与支付,从源头和出口上杜绝基金的跑、冒、滴、漏,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截至2018年7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60.3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00.63万人、城乡居民43.18万人,在自治区参保的中央、内蒙古驻包企业参保人员16.5万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0%以上;2013年至2017年,全市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267.57亿元,为全市30.4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397.59亿元。

◆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养老金调整政策,及时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今年,按照国家、自治区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统一安排,市养老保险中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调待政策及时兑现。8月31日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和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增加部分(含补发部分)已全部发放到位。这是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 “十四连调”,月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771元增加至2018年2783元,也是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同时,2014年以来,我市连续四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月110元增加到每月165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13元。今年,国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加18元,并将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基金管理水平切实提高

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计委新修订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在认真分析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科学测算下年度基金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入和支出预算。二是加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资金安排、审批、拨付、使用等环节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基金财务对账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控制度等风险控制制度,初步形成了“非现场监督、社会监督举报与专项检查”三位一体的常态化基金监管模式。三是各部门定期比对数据及属地化开展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资格认证工作。通过对退休人员的信息采集、身份确认,以及人社、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及时停发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养老金。

◆养老保险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近年来,各级养老保险经办部门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从2013年起,我市养老保险各项经办业务已实现由自治区统一建设管理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经办。一是“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次”的原则,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权限、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资格认证工作下放延伸到基层社保经办部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二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大力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建设人社部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启动12333咨询平台,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更好地满足了群众需求。三是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切实加强人社服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了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规章制度,设立了引导咨询服务台和“老弱病残”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经过近些年的努力,我市养老保险“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日益凸显,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通讯员 杨志尧 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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