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种药品名单
大众网日照7月11日讯(记者 陈平平 实习记者 赵轩)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将瑞戈非尼等14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0号),确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将瑞戈非尼等14种药品纳入山东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考虑到医疗年度计算问题,2018年度药品费用支付起付线将调整为1万元,封顶线、支付比例不变;自2019年度起,按山东省大病保险政策执行。
据悉,原大病保险药品西妥昔单抗注射液、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波生坦片仍按我省大病保险政策执行,后续上市的通用名、剂型(含合并归类剂型)、规格相同的药品属于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按谈判价格执行,如实际价格低于谈判价格的,按实际价格执行。通用名、剂型相同但规格不同的药品,由省级部门参照按差比价原则,与生产或经营企业协商确定价格后公布执行。
《通知》同时要求,各市要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按照谈判药品管理“三定”要求,做好管理服务,保障谈判药品正常的采购和使用;要将谈判药品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做好费用分析和监控,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少不合理费用支出。
本次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14种药品大部分是治疗肿瘤的靶向药,此项政策的出台将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