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创新“保险”补偿模式)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黄锦辉 通讯员/李涛)精神病患者伤人,但他们往往是困难家庭,收入低,无力承担赔偿。在致人伤亡后,赔偿难成为普遍现象。但现在,一个项目出台将有望解决这一难题。
12月5日,记者从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了解到,广东将率先创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一旦出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事件,保险公司将通过保险理赔形式给受害方提供损失补偿。
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一处处长邓少君介绍,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是由政府鼓励与引导,以市场化运作建立“保险补偿”模式,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受害人进行合理补偿。
据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营业部总经理王辉介绍,补偿保险项目有五个档次,由各地级市以上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水平统一投保档次。档次不同,投保金额不同,最终的补偿金额也就不同。以最高一档为例,每年每人投保500元,若出现第三者人身伤亡事故,被害人死亡最高将获得90万元的补偿,如果是残疾,最高可达110万元和各9万元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补偿,一次事故(多人受害)的补偿限额可达1800万元。此外,所发生的由监护人承担的医学诊断和法律费用等也可在限额内获得补偿。
保险项目坚持自愿原则,保费将从政府给予监护人补助资金中支出,没有增加监护人负担,但提高了监护人的保险意识、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并通过补偿保险改变了以往政府给予监护人补贴,但出了事仍然由政府“兜底”的不对等、不公平的现象。
(原标题:粤创新“保险”补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