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观念里,打击失信者的事很难与保险业联系到一起,但是从11月20日起,大田推出“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后,保险公司也加入到打击失信者的队伍中来,通过司法实务与保险服务的跨界融合,以悬赏奖励的方式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的热情。
所谓“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指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经法院决定同意后,申请执行人可向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法院通过微信、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举报人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
该项保险的推出使过去由申请执行人支付的悬赏金,转由保险公司支付,降低了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成本。尤其对经济条件较差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悬赏保险能帮助他们以较小的保费金额撬动大额悬赏金。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举报人都能获得悬赏金。例如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的,法院工作人员或者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奖励的等,不仅无法获得相应悬赏金,而且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明日报大田记者站 吴联参 刘娇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