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03日讯,今年是贯彻落实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奋力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是实施云南保险业“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做好云南保险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云南保险业将深入落实全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要求,以防控风险为核心,以自身建设为保障,以服务全局为方向,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严守一条底线,防止出现区域性风险
把防控风险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云南保险业要把防范风险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之责抓紧抓好抓实,强化保险机构在防控风险中的主体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认真分析评估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应对机制,防患于未然。
突出两个重点,打造公平有序规范健康的市场环境
加强机构合规能力监管。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强万能险监管,认真落实保监会关于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和万能险业务的各项监管规定,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完善针对改革后车险市场的监测体系,对监管阈值超标的公司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以最高标准继续做好大病保险、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承办工作,从严查处违规行为,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坚持“放管”结合提升效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易程序办理行政许可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厘清保险监管与保险市场的边界,正确处理放开前端与管住后端的关系。完善保险监管协调机制:加大跨领域、跨行业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大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力度,严厉打击保险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加强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考评。对投诉较多的公司,保监局将采取现场检查、通报总公司、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函、监管函等措施。完善车险理赔服务评价体系建设,定期开展车险理赔技能服务大赛。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工作。
强化高管人员管控能力监管。高度重视公司内控建设,按照保监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加强合规部门建设,履行好公司高管的管控责任。加大对高管管控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追究其管理乃至法律责任,强化失职追究机制落实,落实保险机构高管人员问责机制。
做实三项服务,把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推向新的高度
助推脱贫攻坚。大病扶贫方面:推动大病保险政策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倾斜;推进民政救助对象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试点;推动实施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农险扶贫方面: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总结普洱咖啡、昭通苹果试点经验,探索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开展茶叶、花卉、中药材等保险试点。
产业扶贫方面:积极稳妥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拓宽保险增信途径,进一步推广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支持贫困地区实现教育脱贫。扶贫创新方面:跟踪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百亿保障计划保险服务,加强巧家县扶贫模式经验总结和推广复制;发展“财产+意外伤害+人身综合”等适合农户需求的组合型保险产品。扶贫宣传方面:开展“保险扶贫在行动——新闻媒体州市行”等系列活动,增强保险扶贫社会影响力。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新一轮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挥保险支农支小作用。推进国产首台(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加大保险资金对云南八大重点产业和“五网”建设大会战的支持力度,发挥好资管信息系统“云南旗舰店”作用,努力扩大融资项目覆盖范围,形成“线上线下”互动机制。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国家对外战略的支持保障作用。
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尽快落地。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医疗安全、校园安全、旅游安全等领域责任险发展,逐步扩大食品安全责任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等试点范围。推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保山模式”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深化商车费改,提高行业主体自主定价权和差异化竞争水平。逐步向全省推广税优健康保险试点。推动医保经办服务试点工作增点扩面。推进商业保险“一站式”理赔新模式。
抓好四项工作,夯实行业行稳致远的根基
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把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保险工作的各个方面。
发挥社团组织作用。提高协调能力,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力量加大对外宣传,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提高创新能力,根据行业需求的变化,创新工作方式,不断丰富工作内容。
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注重合规文化建设,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培育行业发展新风尚,以开展最美保险人、最美营销员“双美”评选为抓手,把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的保险保障送到千家万户。
加快新型保险智库建设。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问题进行研究,健全保险发展和监管决策智力支持系统,注重发挥有关院校、专家学者的力量,建立重大问题专家咨询制度。与相关部门、教育科研单位合作,在部分领域建立风险和保险实验室,建立科学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