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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3日 查看旧版(2007年11月24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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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马国福 1月12日星期四霾
上午10时,我在清丰县公安局政治处民警任文豪的带领下,跟随该局马庄桥派出所民警谢彦伟、某保险公司副经理张先生,一同驱车赶往该县马庄桥镇永固集村许某家中,将其被盗电动车赔偿款1000元交到许某手中。
许某接到赔偿款后,感激地拉住民警的手要请我们吃饭。说起保险的事,许某有点愧疚之意:“为接送其孩子方便,我半年前买了辆电动车。刚买到家,派出所民警就到我们村里宣传电动车打码,说政府拿钱帮我们每辆电动车都购买了保险。说实话,我当时有些抵触,想着公安变相收钱,但最后还是按民警要求,将我的电动车打码、登记、购买了保险。谁知还真使上了。”
许某介绍,1月2日上午,他去超市购买东西时,忘记把电动车锁住,出来后,就发现路边的电动车没有了。报案后,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查看附近监控、走访附近群众,但没有侦查到有效线索,没能破案。但派出所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将保险费成功申请下来。
据介绍,2016年3月,清丰县创新举措,以解决侵财犯罪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推行治安保险活动,探索建立党政领导、综治协调、财政保障、公安支撑、保险跟进、多方联动、群众参与的平安创建新模式,以小保险助力大平安,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群众安全感得到不断提升。
在这项工作中,该县综治委将治安保险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制订治安保险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治安保险工作推进会动员部署,公安、乡镇、畜牧、保险等县直各单位部门迅速开展工作。该县坚持“政府出资、群众受益、政策引导、多方联动”和“事前防范和事后补偿相结合、便民利民和高效快捷相结合”的原则。统一标准,统筹推进,以2015年年底公安户籍登记人口70万人为基数,全民参保。按照人均1元的标准,全县缴纳保费70万元,由县级财政负担。参保财产包括居民的电动车、非规模化养殖的牛、羊、猪等家畜,分别经公安、畜牧打码登记后参保,统一赔偿标准。
治安保险实施方案对赔偿标准作了明确规定,猪、牛、羊每户最高赔偿3000元;每只猪、羊按大中小分别赔偿1000元、700元、400元。电动车每户最高赔偿1000元;依据购车使用年限,一辆电动车被盗抢后按1年、2年、3年及以上标准,分别赔偿1000元、700元、500元。
活动开始后,各派出所民警和辅警深入辖区农村,加班加点为群众电动车打码,为电动车被盗理赔打下了基础,同时也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追赃、退赃创造了条件。目前,全县已经完成打码登记工作,共打码电动车15万余辆,登记牲畜20余万头。
那么,发生被盗案件,群众理赔方便吗?面对我的疑惑,谢彦伟解释说,当保险物被盗抢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报案,辖区民警接警后及时受理,进行现场初步勘查,做好登记。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及时勘查现场。在向110报警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民警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共同对现场进行进一步勘查,现场收集相关索赔单证,确保10个工作日内理赔到位。”
据清丰县公安局政委蒋自奇介绍,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治安保险创建活动,电动车打码工作已全面展开,电动车打码15万余辆。全县共有15辆被盗电动车启动了赔偿程序,全部赔付到位,受损群众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