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市民经营体彩代销点的需求,按照国家、省体彩中心的统一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在长春市部分区域征召体育彩票专营店。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7月22日(5个工作日),每天8:30—11:00,13:30—15:3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申请;
报名地点:长春市体彩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朝阳区青云街303号)
咨询电话:88679911
二、征召区域
1、长春市区三片区域
(1)北至北部快速路,南至南部快速路,西至西部快速路,东至东部快速路;
(2)南至皓月大路(从长春绕城高速公路至西部快速路段)和北部快速路(从西部快速路至凯旋路段),西至长春绕城高速公路,东至海尔大道—凯旋路(从长春绕城高速公路至北部快速路段)和西部快速路(从北部快速路至皓月大路段);
(3)北至皓月大路,南至开运街,西至长春绕城高速公路,东至西部快速路。
2、九台区、双阳区、德惠市、农安县城区(不包括乡镇)。
三、报名要求
1、年龄18-50周岁,长春市户籍,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每人限报1个销售网点;
2、遵守省、市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接受市体彩中心管理;
3、须具备代销彩票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承担能力;
4、本次征召为体彩专营店,只能销售体彩玩法,必须在一楼能对外开门的独立销售场所经营,销售场所为自有房产或可签订3年以上租赁合同的店面,门面须有悬挂不小于2平方米牌匾的空间,店内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能够设置竞彩、乐透、即开型玩法宣传展示区域;
5、距其他体彩代销点最近可行距离不得低于150米,距中小学距离不得低于200米(包括中专、职高);
6、能接入至少1部联通电话和1条宽带线路;
7、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及复印件、银行10万元以上资金证明(带有户名和余额的存取款凭条)、非财政供养人员承诺书(如有不实取消代销资格)及自有房产产权证书或三年以上房屋租赁意向书及复印件。
四、其他
1、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地点实地审核,相同区域有多人申请的,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自有房屋优先,其他条件按报名先后等原则选定;
2、体育彩票网点建设初期投资预估在8万元以上,代销者应注意风险;
3、须租赁店面开设网点的申请者,请待我中心实地勘查所申请地址并审批通过后,再付款办理租赁手续,否则损失自负;
4、如报名者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经查不实,或销售地址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中心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或审批后未按规定进行门店装修、未按时开机销售的,市体彩中心将取消其代理销售资格;
5、报名时上交的所有资料,无论审查合格与否,均不返还;
6、本次征召体彩销售网点,三年内经营时间不得少于30个月,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否则视为主动放弃销售资格。依据《彩票管理条例》体彩销售网点不得变更代销者;
7、销量未达到省、市中心最低要求,将取消代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