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陵川县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查封的自建房屋成功实现首例司法拍卖。
本院受理陵川县某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执行侯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作出
2012)陵民初字第398号民事调解书,二被告应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0元及利息。本案在长达五年的执行过程中,二被执行人共履行本金61898.10元,剩余本金288101.90元及利息二被执行人未予履行。经执行再调查,被执行人侯某、张某于2002年自行修建有堂楼房四间,遂依法予以查封。
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此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建筑面积251.98㎡,评估单价1950元/㎡,评估价值491361.00元。进入司法拍卖程序中,由赵某通过竞买号N7525于2017年11月14日在陵川县人民法院于淘宝网开展的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493361.00元。
本案申请标的为借款本金350000元及截止2017年11月20日利息895125.68元。现已执行到位505259.10元(其中本金350000元,利息155259.10元),余款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人已于2017年12月5日将该款领取。被执行人侯某、张某从该房屋中主动腾出,定于12月28日交付买受人赵某。至此,本起执行案依法终结执行。
网络司法拍卖是推进司法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充分利用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零佣金的优势,避免了以往委托拍卖中所耗用的过长周期,大大提高了拍卖效率,有助于拍卖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竞价公正公平,增强了执行案件的司法透明度和执行效率,体现了司法公正、公开的根本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慧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