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发布通知,自今天起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此举旨在适应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后面临的更高要求,把握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的跨境融资水平,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
去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执董会批准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新货币篮子将于今年10月生效。随着人民币入SDR生效日期的临近,管理层也不得不考虑,加入SDR意味着人民币获得国际市场的认可和接受,人民币将在世界范围内行使货币功能,意味着人民币资本项目放开的进程将加快,我国央行对人民币汇率的干预势必将越来越少,这将可能影响国内经济和金融稳定。为适应人民币加入SDR后面临的各种更高的、更复杂的形势要求,防范人民币国际化条件下我国经济融入全球体系、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加快及金融业混业化、国际化经营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很有必要探索管理资本流动的全口径、广覆盖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和相关工具。
事实上,2011年以来,我国央行通过建立并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在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促进货币信贷平稳增长、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2015年以来,为适应人民币国际化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更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并适应资产多元化趋势,央行采取了更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如银行间外汇市场对境外开放、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改革、在伦敦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上线,采纳IMF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境外央行类机构可在境内开立外汇专用账户、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及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拟建立“利率走廊”机制等等。而且,央行从今年起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MPA体系既保持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连续性、稳定性,又重点考虑了金融机构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七大方面,通过综合评估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特别是应对跨境融资风险方面,MPA致力于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的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等方面综合评估,以适应资金跨境流动频繁和跨境借贷增长的趋势,,未雨绸缪加强风险监测和防范。
自今年1月25日起,央行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州、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试点期间,多家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开展跨境融资业务,丰富了市场主体的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取得了较好效果,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如今,扩大试点的条件已成熟,所以,央行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这有望形成以上海自贸区本外币统一管理模式为基础,建立一套与机构资本实力动态挂钩、总量调控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构建了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约束机制,对本外币跨境融资实行一体化管理,符合国际主流发展趋势,既能适应微观主体本外币资产负债一体化管理的发展方向,也可避免原来本币、外币跨境融资分别管理、模式不同造成的额外适应成本。同时,该框架还具有逆周期调节、总量与结构调控并重等特点,规则统一、公开、透明、市场化,有利于拓宽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审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高跨境融资的自主性和境外资金使用效率,改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下一步,央行还将按照“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好MPA,并加强全口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的建立和健全。
为此,笔者在此还想补充几点意见,在组织实施好MPA的同时,应根据MPA的评估结果有效调控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总量和结构,必要时还可考虑根据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引导商业银行加强流动性、资产负债以及跨境融资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严防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通过加快改革,加强宏观审慎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同性,建立更为全面、更有弹性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进而提高金融宏观调控与宏观审慎管理的效果,全力维护金融稳定。而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应认真研究MPA指标体系,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竞争优势,以及未来跨境发展战略,从表内到表外,从境内业务到跨境业务,力争获取监管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