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法下,个人年终奖的个税优惠政策是否延续的靴子终于落地。
12月27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个人拿到的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依法单独计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记者,这意味着年终个税优惠政策将延续3年,这对工薪族来说就是年终奖可以少交个税,实际到手的年终奖更多。不过这一优惠政策只延续3年,2022年开始将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不少人年终奖税负会有所增加。
不少公司财务人员告诉记者,由于2019年新的个税法实施,而由于2019年初发放的年终奖是否继续享受优惠政策未明确,因此一直在等待相关政策出台。
上述《通知》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简言之,就是以前的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延续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