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动实施“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动态调整工作

admin 2018-09-19 08:05:22 导读

导读 :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王红君 李庆华)今天(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王红君 李庆华)今天(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工作方案》、《2017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考核工作方案》、《东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等事项。

  为保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竞争力和示范性,实施“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动态调整工作,我市将开展2017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考核工作,并在考核工作基础上,同步开展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工作。根据《2017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将分为提前完成类、阶段完成类、未完成类和退出类。其中,未完成类企业仍具有倍增意愿的,由遴选委员会以听取试点企业发展前景答辩的方式对其进行评估;纳入“倍增计划”退出类的企业,不享受当年的“倍增计划”市级政策待遇,不纳入下一年度的试点企业年度考核范围,企业在后续的“倍增计划”企业遴选中,可重新申报纳入试点企业范围。

  《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遴选工作方案》提出,遵循“选好选优、培优培强”工作原则,我市在2017年原200家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基础上,2018年遴选增加企业数不多于“250+N”家(含年度考核阶段完成类的原试点企业)。遴选目标重点为我市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遴选结果和动态调整结果将于2018年2月中上旬通报。

  梁维东强调,“倍增计划”对我市2017年经济发展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产生了相当正面、巨大的作用,要继续保持好这一势头,发挥好其作用;要认真分析、总结“倍增计划”实施一年来得到的经验与教训,做好考核和遴选工作,使之对社会特别是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转型提升的作用更大;同时,对于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尽快向全社会示范,使之更广泛地服务全市企业。

  会议还审议通过《东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多个事项。(做字幕)其中,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集资线索,有效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我市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非法集资线索,认定属于非法集资、但情节轻微不予立案且被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可给予举报人5000元人民币奖励;认定属于非法集资且公安部门决定立案侦查、但举报人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的,按涉案金额的千分之0.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低于5000元;举报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非法集资案件且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作出有罪判决的,按涉案金额的千分之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低不低于5000元。对在全国或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金额由市处非办会同公安、财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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