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朗医药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未及时审议及披露

admin 2018-04-12 16:20:48 导读

导读 : 4月9日 瑞朗医药 835600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证券公告称 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全资子瑞朗医药对外投资未完整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构成了关联方资金...

  4月9日,瑞朗医药主办券商国泰君安证券公告称,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全资子瑞朗医药对外投资未完整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构成了关联方资金占用事实的情况。

  瑞朗医药全资子公司青岛利群药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药品”)与非关联方青岛智信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智信”)于2017年5月22日签署了《合作协议》。该协议规定由利群药品与青岛智信共同出资100万元成立青岛利诚诊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利诚”),其中利群药品出资60万元,青岛智信出资40万元。

  在2017年6月至7月间,经办人在办理青岛利诚《营业执照》时,将公司类型办理为自然人投资,将股东登记为瑞朗医药董事兼总经理苏维民和青岛智信法定代表人宫浩。2017年9月25日,利群药品向青岛利诚转账60万元,并附言为注册资本。

  经国泰君安证券核查,上述对外投资行为未完整履行决策程序,违反了瑞朗医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将瑞朗医药董事兼总经理苏维民作为该60万元投资份额的持有人进行工商登记,致使苏维民成为青岛利诚股东并持有60万股,构成了苏维民非经营性地占用了利群药品的资金。瑞朗医药就上述情况未及时向主办券商进行报告,亦未及时进行披露。

  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3月30日,瑞朗医药召开董事会,决议确认了利群药品向苏维民收购其持有的所有60万股青岛利诚股权的事项,同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已经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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