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本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简称“原业绩快报”),经注册会计师初步审计,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具体以本公司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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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本次业绩快报修正是根据注册会计师初步审计结果进行的修正,除“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原业绩快报差异较大(差异率为9.90%)外,其他财务数据和指标较原业绩快报差异较小。
(二)本次业绩快报将“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由9,373.99万元修正为8,446.08万元,较修正前减少927.91万元。修正原因为:本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明星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股权时,认为以前年度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形成的投资收益为内部交易所得,将该收益确认为经常性损益。但注册会计师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相关规定,处置长期股权的相关收益,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根据注册会计师意见,本公司将该收益调整至非经常性损益。
(三)就上述造成业绩快报修正的事项,本公司与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分歧。
(四)本公司在原业绩快报中,已提示了相关风险。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快报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上网公告附件
经本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